茶业政策之唐代贡茶

发布时间 : 2021-09-16
白茶之贡眉的功效 普洱茶政策 唐代茶叶发展历程

白茶之贡眉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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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贡茶[TributeteainTangDynasty]唐代各地向朝廷进贡的茶叶。

唐代杜佑《通典》记载,唐代贡茶其初仅安康郡贡茶芽一斤,夷陵郡(治今湖北宜昌)贡茶二百五十斤,灵溪郡(治今湖南龙山县)贡茶芽二百斤。官置贡焙始于代宗大历五年(770),据唐《义兴县重修茶舍记》:义兴贡茶非旧也。前此故御史大夫李栖筠实典是邦,僧有献佳茗者,会客尝之,野人陆羽以为芬香甘辣冠于他境,可荐于上。栖筠从之,始进万两,此其滥觞也。大历五年,因宜兴难以完成贡额,命湖州长兴均贡,置贡茶院于顾渚,由大历至贞元十七年(770~798),经历任湖州刺史袁高、于颇、李吉甫、李词等相继督办,湖州紫笋贡茶名噪全国,贡额由五百串增为一万八千四百斤。定时每年于清明前急程递送长安。

唐代后期,随王室对茶叶需求的增加,唐代贡茶地区增加.数量上升。唐代裴汶《茶述》称:今宇内为土贡者实众,而顾渚、蕲阳、蒙山最上;其次则寿州、阳羡(一作义兴)、碧涧、衡山;最下有鄱阳、浮梁。《新唐书地理志》记及的贡茶地点由三处增加为五道十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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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业政策之宋代贡茶


宋代贡茶[TributeteainSongDynasty]宋代各地向朝廷进贡的茶叶。

随着宋茶叶生产及制茶技术的提高,宋代各地名茶的进献,在数量和地域上,都有较大发展。《宋史》载,宋代贡茶地区达三十余州郡,约占全国产茶七十个州郡之半。

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宋贡焙废顾渚,改置建州(治今福建建瓯)北苑,建茶声誉鹊起,成为贡茶主要品种。自此北苑便成为全国生产贡茶的主要基地,公私之焙多时达一千三百三十六个,其主要贡焙有三十二焙。

北苑最初生产的贡茶,为蜡面茶。后丁谓、蔡襄相继任福建路转运使时,分别创制大、小龙凤茶上贡。元丰(1078~1085)中,贾青任福建路转运使,又制密云龙,双角团袋。绍圣(1094~1098)中,有瑞云翔龙。

到北宋末,贡茶名目多达四十一种共五万余片,精品也在五千片左右。每种贡品的制作工艺、研磨、焙制时间,都有严格的操作顺序和具体规定;极品贡茶制作精细,成本极高,一饼四十缗,远胜黄金。北苑贡焙中,日役千夫,工价万金。

茶业政策之茶马政策


茶马政策[Teaandhorsepolicy]唐代以来各朝制定推行的一种以茶和其他货币与边疆少数民族易马的政策。

以茶易马,始于唐代。大抵在唐贞元年间,封演在《封氏闻见记》中称:茶始自中原,流于塞外。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此为中国现存文献中有关以茶易马的最早记载。但西北少数民族向中原市马或献马,中原按值回赐金帛的时间,可上溯到唐开元年间。

其时驱马市茶,并未形成一种定制。至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遣李杞人蜀置买马司,于秦、凤诸州、熙河路设官茶场,规定以川茶交换西番马匹,才确立为一种政策。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蜀运茶马利宣称:蜀茶总入诸蕃市,胡马常从万里来。即是对熙宁、元丰年间,茶马互市成为一种常制以后的描写。

明代丘浚《大学衍义补》载:熙宁李杞入蜀,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博马。王诏又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所嗜惟茶。茶马互市,内地供应边民游牧生活所必需的茶叶,边境少数民族以善马供给缺马的中土,增强和促进了中国国防、交通和农业的发展。元因其本部蒙古产马,未实行茶马交易之制。

明、清二代,均沿用宋制,在川、陕设立专门机构。清康熙四年(1665),在陕甘之外,更增设云南北胜州茶马市,用于对藏族易马。民国郭则沄《竹轩摭录》:康熙时,敕遣专官管理茶马,至四十四年(1705),始由甘抚兼管。茶马交易的政策,才渐自行废止。

茶业政策之茶政


茶政[Teapolicy]中唐以后历代政府对茶的种植、加工、收储、运输、销售、榷税、缉私等各项管理工作之总称。

内容包括:茶业政策的制定,茶事体制的调研,各级茶事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茶官的任免、考查、赏罚,茶政法规的制定颁行,茶税的征收管理,茶叶生产、流通及消费体制的建立、调整,名茶、贡茶的开发上供,茶马贸易机构、数额、比价的确定调整等。茶政与历代的财政、国防、文化及社会生活等密切相关。茶政较完备、严密者,首推宋代。

宋代茶叶行榷之时,仍行通商之法。或商或榷,一切以增加财政收入、安边和军需为前提。在垄断茶利方面,原中原市场所售末茶,均由茶商自行加工。元丰中,在汴河等京周河岸,修置水磨,禁在京茶户擅磨末茶,唯许赴官请买,都提举汴河堤岸司,兼管水磨茶事。

雍熙后,北方边境连连用兵,粮饷匮缺,便将榷货务原收金帛,多改令商人人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付给茶叶,推行所谓交引制。这些措施和改革,对缓解当时宋政权财政和国防危机,起到一定作用。元、明、清三代制定和改革财政,也均以敛财、强兵、安边和满足人们生活需要为基点。

茶业政策之明代茶马政策


明代茶马政策[TeaandhorsepolicyinMingDynas-ty]明代茶政、马政和茶马互市政策。

元代因本部蒙古产马,未采用以茶易马之制。明恢复宋制。明代何孟春《余冬序录摘抄内外篇》:洪武中,我太祖立茶马司于陕西、四川等处,听西番纳马易茶。明建元不久,即设立办理茶马互市的机构。

《明史食货志四茶法》载:洪武四年(1371)户部言,陕西汉中、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诸县,茶园四十五顷,茶八十六万余株。四川巴茶三百十五户,茶二百三十八万余株。

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薅采,十取其八,以易番马。于是诸产茶地设茶课司,定税额,陕西二万六千斤有奇,四川一百万斤。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行茶之地五千余里。山后归德诸州,西方诸部落,无不以马售者。永乐后,茶马政策虽有修正,但至明亡,基本未变。

茶业政策之宋代茶马政策


宋代茶马政策[TeaandhorsepolicyinSongDynasty]宋代茶马互市,系由宋初向少数民族赐茶,少数民族向宋王朝献马发展而来。

宋太宗、真宗时,为交好和羁縻西北少数民族,常有遣使赐茶之举。少数民族为了表示友好和臣服,也时有驱马至京以献,宋王朝均按值回赐茶叶和其他货币,献马遂演变成少数民族与中原以马易物的代名。初始几年一次,后渐成为一年一次或一年多次。

真宗咸平元年(998年),设估马司,以专门负责接受献马和回赐货币的估价,有关以茶易马或茶马互市的政策,广义泛指宋代的茶政和马政。宋代完全实行以茶易马始于神宗熙宁七年(1074),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蒲宗闵等人蜀,经画榷茶于秦、凤、熙河博马。自此茶马贸易,成为终赵宋之世的不易之典。初榷茶、买马犹为二司,后来曾以买茶兼提举买马,或以买马兼提举买茶,未能解决一些具体矛盾。崇宁元年(1002),茶事、买马二司合并,成立都大提举茶马司。

北宋买马年额约在一万五千至两万匹左右,最初的茶马比价为一驮茶(一百斤)易马一匹;后马源锐减,比价骤升,最多时年用博马茶一千万斤,占蜀茶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宋代茶马贸易,开以茶易马之先河,对于补充战马,满足军需,增强国防,改善少数民族生活,推动和促进边境少数民族与中原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都有积极作用。

茶业政策之榷茶


榷茶[Teamonopoly]古代茶的专营制度。

唐大和九年(835)王涯献榷茶之利,文宗以王涯为榷茶使,命徙民茶树于官场,焚其积旧,茶叶生产、买卖悉由官府经营。初推行便天下大怨,王涯因涉他案被诛,榷茶随之中止。入宋后,由于社会经济、军事的需要,亦实施榷制。

太平兴国二年(977),在江陵府、真州、海州、汉阳军、无为军和蕲州之蕲口设立六榷货务,并在淮南蕲、黄、庐等六州设置十三个官办茶场,尽榷其利。商人买茶,必先到榷货务交纳钱帛,由榷务发给票券(茶引),再到指定的山场兑茶。早期行榷的除淮南外,还有荆湖、两浙和福建,后来推行到川陕和其他重要茶叶产地。元代不推行以茶易马,但沿用宋代榷制。

世祖至元五年(1268)榷成都茶。至元十七年(1280),设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总江淮、荆湖、福、广茶税。明洪武初年,议定茶法、引由、征课和易马之例,榷茶制度较前更为完备。《明会典茶课》载:国初招商中茶,上引五千斤,中引四千斤,下引三千斤。每七斤蒸晒一篦,运至茶司,官商对分,官茶易马,商茶给卖。每上引仍给附茶一百篦,中引八十篦,下引六十篦,名日酬劳。

明代榷制订立以后较稳定,清代榷制沿袭明制,顺治七年(1650),规定大引篦茶官商均分,商领引票,输价买茶,交茶马司,一半入官易马,一半经商发卖,此诏即脱胎明制。嘉庆以后,茶之外销益盛,遂罢榷改收厘金,自此榷茶渐为苛征捐税替代。

茶业政策之茶民起义


茶民起义[Teafarmeruprising]茶商和茶农反对封建统治者而进行的武装斗争。

自唐朝中期开征茶税以后,给茶民带来沉重负担。国家垄断茶利,制定严刑峻法,设关置卡,对茶叶走私严加查缉。一旦捉获,处罚极重,茶商和园户在结伙贩私中,往往与官兵发生对抗,导致武装暴动。

宋代梅尧臣《宛陵集闻进士贩茶》,揭露榷茶制下的社会矛盾云:浮浪书生亦贪利,史笥经箱为盗囊。津头吏卒虽捕获,官司直惜儒衣裳。是时,茶法败坏,连进士也加入武装贩茶行列。

淳化四年(993)至至道元年(997),四川爆发王小波、李顺起义,其领袖王小波,茶贩出身,因贩茶失职,生计无着,揭竿而起。南宋建炎二年(1128),建州卒叶浓率领园丁起义。绍兴二年(1132),建州又爆发茶贩范汝为领导的起义。

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湖北茶贩赖文政起义,转战湖南、广东、江西数省,引起统治者极大惊恐。宋代以茶商和园户为主体的茶民起义,其规模之大,次数之多,为历朝所罕见。

茶业政策之宋代榷茶


宋代榷茶[TeamonopolyinSongDynasty]宋代茶叶专卖制度。

大致分三个阶段:一为宋初(太平兴国二年置江南榷茶场)百年对东南茶的禁榷;二为北宋熙宁七年(1074)至南宋末对川陕茶的禁榷,确立了茶马互市和边茶贸易体制;三是崇宁年间(1102~1104)蔡京复榷东南茶叶,实行长短引制的一种间接专卖方式。

在两宋大多数时间内,对福建蜡茶因系贡茶品种之一,也实行榷制。北宋在汴京周围一度推行的水磨茶,元丰六年(1083)后,也实行禁榷。宋初至熙宁七年的八十年间,四川茶自由通商,嘉祐四年(1059)至崇宁二年(1103)的四十余年,东南茶解禁通商,此为蜡茶禁榷,为宋代榷制的重点之一。

神宗以前,蜡茶或称建茶,一直禁榷。熙宁元年(1068),因建茶陈积,除京师、京东、京西、淮南、陕西、湖南等地仍禁榷外,余路通商。

元丰七年(1084)复榷,政和二年(1112)又准,蜡茶可依草茶法通商兴贩。此后,时榷时废,又有多次反复。大体上,除保证岁额几十万斤的贡茶外,余茶以卖引商销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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