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税茶和榷商

发布时间 : 2021-11-05
唐代饮食的茶文化 唐代茶叶发展历程 茶叶属于什么商品类别

唐代饮食的茶文化。

我国的茶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下面是茶经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唐代的税茶和榷商”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茶友们了解“唐代的税茶和榷商”相关知识!

我国征收茶税始于唐代,但具体时间记载有些歧异,不厌烦琐,撮要开列如下:

《唐会要》卷84《杂税》:建中元年九月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之,充常平本钱。(《事物纪原》卷l《杂税》文同)【131】

《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建申四年,度支侍邓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茶之有税,肇于此矣。【132】

《旧唐书》卷13《德宗纪》,贞元九年正月癸卯,初税茶,岁得钱四十万贯,从盐铁使张滂所奏,茶之有税,自此始也。【133】

《山堂考索后集》卷56《榷茶》:茶之有税,起于唐之赵赞。茶之有榷,又起于唐之王涯,如王播、裴休皆主榷茶之议者。【134】

《续资治鉴长编》卷42,至道三年(977年)五月。王禹稱上疏:只如茶法,从古无税,唐元和中,以用兵齐、蔡,始建其法,唐史称是岁得钱四十万贯,东师以济,今则数百万矣。【135】

我们抛开记载中的个别年月差异,可以肯定,唐德宗建中时,开始对茶叶征收什一税。兴元元年(784年),曾下令停止收茶税,【136】所以,贞元九年开始的茶税,《新唐书》卷9《德宗纪》称为复税茶,【137】自此以后,茶税便不再停止征收了。

王禹偁说,元和中开始征收茶税是错了的,但同时存在类似看法的颇有其人。当宋真宗与辅臣讨论茶利时,王旦等曰:元和国计茶税,岁不过四十万缗。【138】其实,自德宗贞元以来,每年收入四、五十万贯的茶税乃是通常的情况,【139】元和时的税茶收入并无明确记载,可能也是四、五十万贯。李珏在穆宗初上疏说,税茶之事,尤出近年。【140】这大概是宋人致误之由。但李珏已指明税茶在贞元中,不得不尔。按理是不应该有混乱了。

关于榷与税,章如愚把二者加以区分乃是无可厚非的。榷是专卖,早在汉武帝时,已有初榷酒的记载,【141】《旧唐书》卷49《食货志》也说,建中三年(782年),初榷酒,没有把当时已经存在的税茶称为榷。同书卷17下《文宗纪》:太和九年(835年)十月,王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税,自涯始也。王涯建议税茶的一套办法符合汉代以来专卖的涵义。不过,《旧唐书》的记载仍有混乱,长庆元年(821年),盐铁使王播增茶税。已称之为茶税,而记反对王播意见的李珏上疏。今若榷茶加税,颇失人情,【142】则又称为榷茶。其他《唐会要》、《新唐书》、《资治通鉴》、《册府元龟》等书所记唐代税茶之事,也将榷与税二者混用。宋仁宗的诏书说,唐自建中,始有茶禁。【143】这是把税茶也视为榷了。但曾巩在《元丰类藁》中却把唐代有关茶叶的征税一律称税而无榷茶之名。马端临在《文献通考》的按语中却说,嗜茶、榷茶皆始于贞元之间。唐律不见对榷的解释。宋代,诸称禁物者榷物同,称榷货者谓盐、矾、茶、乳香、酒、曲、铜、铅、锡、鍮石,诸违犯禁物,如被盗诈恐喝及因水火致彰露者,并同首原。【144】唐代对矿产的政策与赵宋有所不同,对于茶、酒税的政策是大体一致。由此也可窥见。唐宋人对榷与税之区分已不如汉朝人那样严格讲究了。

唐德宗贞元以后,在郡国有茶山及商贾以茶为利之处。设置税场,分三等估计,以征收什一税。这【145】自此经顺宗以至宪宗一直沿袭了这种收税办法。元和时,李巽为盐铁使,物无虚估,天下粜盐、税茶,其赢六百六十五万缗。【146】当时的茶税收入一定不少。各地州府置茶、盐店收税,被认为是一种权宜之计,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色物钱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147】元和时对茶盐的临加附加税很快便停止了。

穆宗即位,一年内三次变革茶税。首先,对茶、盐等税。每贯除旧垫陌外,量抽五十文。【148】实际已是额外加税。几个月后,茶税钱亦与纳时估匹段及斛斗,【149】以粮绢代茶税,在那钱重物轻的时代,必然是变相加税。再过几个月,盐铁使请求把茶税每百文增加五十文,【150】这个时候,茶税岁收应有较大增加,但史文失载。

唐文宗时,郑注建议,江湖百姓茶园,官自造作,量给直分,命使者主之。【151】盐铁转运使王涯也请求改变江淮以南茶法,于是任命王涯为诸道盐铁转运、榷茶使。【152】他上表请求使茶山之人,移树官场,旧有贮积,皆使焚弃。【153】蛮横地剥夺百姓的茶园,理所当然地要招致人们的拚命反抗,令孤楚请罢榷茶使的奏文说,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植,摘茶叶于官场中造作,有同儿戏,不近人情。【154】充分反映出拥有茶园的人们被榷茶措施激怒了,那些茶商们计鬻茶之资,不能当所榷之多,【155】也表示了很大的不满。震于朝野的反对,王涯的榷茶办法没有通行。令孤楚继续主持茶政后,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理由是商人转卖,必较稍贵,即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156】增加茶税,伤害最大的自是喜爱饮茶的广大人民。

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加江淮茶税,【157】还恢复了元和时曾被废除的茶商往来各地的关卡税,茶商所经过的州县都征收重税,稍有不顺,乃凭借权势,抢掠车船,使它装载的茶叶露积雨中,这种恶作剧的举动迫使人们转而从事走私贸易。前已指出,武宗和宣宗时,曾一再通过法令,严厉惩罚私茶商贩。还对庐、寿、淮南(茶),皆加半税,如此双管齐下,使天下税茶,增倍贞元。【158】即是说。唐末宣、懿之际,全国茶税岁收近百万贯了。【159】

唐代各地征收茶税的具体情况,现存资料极少,时间又前后参差。饶州浮梁县,宪宗元和时,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万余贯。【160】剑南道税茶,文宗太和时,由使司自理,每年出钱四万贯送省。【161】常州税茶,文宗开成时,曾由盐铁场改归州县征收,比类盐铁场院正额无数,加数倍已上,【162】于是,便将此数作为茶税正额。唐代,诸道州府都置茶盐店收税,茶商携茶住店,每斤要收塌地钱,所经关口也要收关税,【163】如泗口税场,茶、盐、绫绢一物以上并税。【164】文宗以后,全国诸州县山泽矿冶税收不过七万余缗,不能当一县之茶税。【165】由此可见,各地茶税的收入很不少。

五代十国时期,同样存在茶税。苏辙说:五代之际,孟氏窃据蜀土,国用偏狭,始有榷茶之法。【166】这是说的后蜀税茶。

注释:

【131】《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2《德宗纪》,《新唐书》卷9《德宗纪》均作建中三年(782年)九月,《新纪》并称之为初税茶。

【132】参看《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7《茶法杂录》,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诏,自唐建中.始有茶禁,上下规利,垂二百年。

【133】《旧唐书》卷49《食货志》;《唐会要》卷84《杂税》,又卷87《转运盐铁》;《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资治通鉴)卷234文同。但曾巩《元丰类藁》卷49《茶》,唐正元初,赵赞兴茶税,而张滂继之,什取其一。夏竦《文庄集》卷l5《平筦榷奏》,也记有不同说法。

【134】《事物纪原》卷1《榷茶》:起于唐建中贞元之间,一云,正元八年.张滂奏收茶税。一云穆宗时,王涯始榷茶。记一事,并列三说,作者并无定

【135】《宋史》卷293《王禹偶传》文同。

【136】《唐大诏令集》卷5《奉天改兴元元年赦》;《册府元龟》卷89《赦宥》;《旧唐书》卷12

【137】《文献通考》卷18《征榷》文同,参看《旧唐书》卷123《王绍传》。

【13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6祥符九年(1016年)二月庚辰条。

【139】《唐会要》卷84贞元九年之后,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同书卷87,贞元九年,是岁得缗四十一万。《陆宣公集》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五条.近者有司奏请税茶,岁约得五十万贯一

【140】《旧唐书》卷173《李珏传》。另外,《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记王播奏疏,称为榷茶。

【141】《汉书》卷6《武帝纪》。

【142】《旧唐书》卷173《李珏传》。另外,《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记王播奏疏,称为榷茶。

【143】《宋会要辑稿食货》卷30之7《茶法杂录》,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诏;《欧阳文忠公全集》卷s6《通商茶法诏》。

【144】《庆元条法事类》卷28《榷货门榷货总数》。

【145】《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又卷84《杂税》;《旧唐书》卷49《食货志》。

【146】《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47】《全唐文》卷455程异《请勒停置茶盐店》;《旧唐书》卷48作元和十二年;《册府元龟》卷483、《唐会要》卷88均作元和十三年三月奏。

【148】《旧唐书》卷16《穆宗纪》;《册府元龟》卷484。

【149】《唐大诏令集》卷54《长庆元年正月南郊改元赦》;《全唐文》卷66《南郊改元德音》。

【150】《新唐书》卷54《食货志》;《旧唐书》卷173《李珏传》。

【151】《旧唐书》卷169《郑注传》。参看《旧唐书》卷172《令狐楚传》。

【152】《全唐文》卷69《授王涯充诸道榷茶使制》;《册府元龟》卷510《重敛》,又《交结》;《旧唐书》卷下《文宗纪》.又卷169《王涯传》。

【153】《唐会要》卷87《盐铁转运总叙》:《旧唐书》卷49《食货志》。

【154】《全唐文》卷541令狐楚《请罢榷茶使奏》;《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72《令狐楚传》;《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55】《册府元龟》卷501《重敛》。

【156】《全唐文》卷541令狐楚《请罢榷茶使奏》;《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72《令狐楚传》;《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57】《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58】《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59】按,《新唐书》卷52《食货志》,宣宗既复河湟,天下两税,榷酒、茶、盐、钱岁人九百二十二万缗。其中茶税收人多少,我们无从知道。《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11《茶法杂录》,记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君臣议论茶法时,王安石说,榷茶获得太少.吴充说:仁宗朝茶法极弊时,岁犹得九十万余贯,亦不为少。宋代茶税收入少时,犹有如此巨额,唐代茶税比宋代少,最多时,亦不能过此数。

【160】《元和郡县图志》卷28《江南道》。

【161】《旧唐书》卷187下《庚敬休传》;《册府元龟》卷504《关市》。

【162】《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63】《唐会要》卷84《杂税》。

【164】《唐会要》卷84《杂税》。

【165】《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6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6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癸未;《栾城集》卷36《论蜀茶五害状》。

cy316.com编辑推荐

唐代的茶税


唐代茶叶大发展唐代的茶税

我国的茶税作为一项独立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始自中唐时期的。

一、唐代茶税的形成。大唐帝国开元天宝盛世期间,爆发了安史之乱,虽然时间不长、地域不广,但政权内部体制遭到削弱,藩镇势力形成割据,成为大唐帝国由盛转衰的重大转折点。自广德元年(763)至永贞元年(805),今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湖北、安徽地区,都为军阀节镇所占据,他们虽称藩臣,实非王臣。在政治、军事、财政上完全独立,实际是各自独立的军阀王国。

德宗建中二年(781),成德节度使李惟岳(原为其父李宝臣,其父病故后由其袭位,要求朝廷承认,德宗不许)、魏博节度使田悦、淄青节度使李正己、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遂联合起兵反唐,史称四镇之后。由于长期的军阀割据,进一步加深了唐朝政抬、经济危机,为了解决严重的财政困境,唐朝统治者采取了许多苛细酷烈的办法,搜刮民财,其中之一就是建中三年(782),户部侍郎赵赞于诸道水陆要冲之地征收商税,每贯税二十文,竹、木、茶、漆皆什税一,以充盈国库,赡济军资。四镇之乱结束,德宗下诏罪己,罢除茶叶等项杂税,看来,当时征收茶税只是权宜之计,但打破了历史上茶叶不征税的先例。

建中四年(783)十月,正当四镇与淮西叛乱之际,长安告急,调兵不至,德宗被迫逃往幸天(陕西乾县)避难,下令泾原节度使率兵五千赴援保驾,士兵不满朝廷给养,因粝食莱啖而叛,史称注原兵变。叛军推举罢归故里的大尉(武官之长)朱泚为王。朱泚自称大秦皇帝,建号应天,率兵围攻奉天。德宗因有朔方节度使李怀光率师勤王,朱泚乃从奉天退至长安。次年六月,唐将李晟率神策军收复长安,朱泚西走,其部将斩之降唐,泾原兵变方告平息。

从历史时序上看,征收茶税在前,径原兵变在后,德宗回到长安时已是兴元元年(784),因此,笔者认为,德宗征收茶税为起因是四镇之乱而非泾原兵变。从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到唐玄宗天宝年(755),中经高宗、武后、中宗、睿宗和玄宗的统治,约一个世纪,这段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的重大发展时期,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有显著的进步,社会生产力有一定的提高。茶叶作为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迅速发展。唐初饮茶之风尚局限于山林寺院、皇宫富邸和东南、西南等地,南人好饮之,北人初不多饮。随着社会的安定,经济、文化的发达,寺院僧侣的传播,饮茶之风迅速向北方漫延,宫廷常置茶宴,帝王以茶赐大臣,进茶成为官廷礼仪,德宗也很嗜茶,其因兵变出走奉天,韩滉遣使运粟帛入关中的同时,也没有忘记以夹练囊缄茶未,遣健步以进御。社会对茶的需求日益迫切,茶由野生到山林寺院少量种植,发展到成片集中的大量生产。安史之乱后,出现了家庭手工制茶作坊,茶农种茶的目的转向商品交换,茶在农产品中是独一无二的最发达最典型的商品化生产,为封建王朝征收茶税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唐代税茶法规。唐代把茶税固定下来,列为国家财政收入是德宗贞元九年(793)正月的事。《食货志下》载: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收两税。其明年已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灾,赋税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年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虚岁,遭水灾处亦未尝以钱拯瞻从张滂的奏折,说明贞元九年朝廷决定征收茶税的原因是去岁水灾,倘后赋税不办,所以要征收茶税以此代之,目的在供锗。税率定位较低,估价征10%,但从此税无虚岁,以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成为封建国家的专利,我国茶税法规正式宣告成立。

宪宗时期,先后平定刘辟、李铸、吴元济等藩镇叛变,其他藩镇也表示归附,形式上获得了全国的统一,但还未根除藩镇势力。此时期提倡屯田、营田,重视农业生产,对维持残破的北方生产局势有积极作用,使大唐帝国曾一度出现中兴时期。可能是由于时局的安定,财政情况的好转,将原先置茶盐店收税的措施罢除,但不久又予恢复。

晚唐是唐政权由衰落趋向瓦解的历史时期,朝廷日益腐败昏聩,宦官檀权与藩镇割据想始终。皇权低落,甚至皇帝的废立、生死亦为宦官所掌握。穆宗长庆元年(821)七月,成德、魏博两节度使又叛乱反唐,穆宗发兵十五万讨伐。以致国库空虚,盐铁使王播图宠以自幸,乃增天下茶税,率百钱增五十,大幅度提高茶税。

武宗即位(841),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税,诸道置邸以收税,谓之塌地钱,正税之外,又加横税,可以说茶叶杂税始自晚唐武宗时期。

到宣宗大中初期,庐,寿、淮南(茶)皆加丰税,每斤增税钱五,谓之剩茶钱。天下税茶,增倍贞元,即茶税提高到20%。正税之外,还有横税,而且由初期的按值计征改为按重量计征。

由于诸道关卡林立,茶税苛重,流通渠道不畅,市场供应偏紧,私贩茶叶就更有利可图。大中五年(851),湖州刺史杜牧上书:几千万辈尽贩私茶,亦有已聚徒党。大中六年(852),盐铁转运使裴休立茶法十二条,其中有厘革横税,以通舟船,禁止各州层层设卡,使商旅既安,课利自厚,保护了商人利益,有利于促进滴品流通,但对私贩的处罚极其严酷。

三、剖析与评仪。唐朝征收茶税,初因四镇之乱,复因水灾用赋减免,是在物质条件已具备的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当初税率1O%,并不算高,经商纳税,无可非议,不能把封建杜会的合理税收笼统斥之为掠夺。但茶税伴随着宦官擅权、藩镇割据而一再加重,正税之外,又有横税,且直线上升,税重价高,厚敛伤尺,不能不说是蠢政,应该受到谴责。唐朝的茶税,初按三等估价,后按重量计征,很不完善,属首创期。四川的茶税体制,唐朝起就有别于东南各地,且沿袭到后世,在我国茶叶税制史上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封建国家时局稳定,政治清明,经济发达,人民安居乐业,捐税就少,反之则重。从唐朝茶税的征收和或征或停以及由轻到重的全过程,突出地反映了这个可题。

榷茶制度的理论形成和发展


榷,本义为独木桥,引申为专利、专卖、垄断。《史记王宗世家》:韦昭曰榷者,禁他家,独王家得为之。在中国古代经济史中,垄断一词最早是亚圣盂何(约前372~前289)在《盂子》中提出来的(《孟子公孙丑下》凡十四章)。在第十章中,盂子对垄断的解释: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夫马,必求龙(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贱夫始矣。这里孟子所指的垄断,是指小商贩在市场上的小投机活动,与现在使用的垄断这个词有所区别。孟子甚至把封建统治集团中成员长期处于富贵地位的特权称为私垄断。而管仲、桑弘羊等着名政治家、经济思想家则从理论上对禁榷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并竭力推行禁榷制度,收到了他们所理想的效果。

管仲(?~前645年)是古代最著名的政治家、经济思想家、唯物主义者,著有《管子》一书,该书约有三分之一是专谈经济问题的。管仲曾相齐桓公成为春秋时代第一位霸主,他强调把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作为政治伦理观点的基础,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是他的名言。他认为,德、义、礼都赋予一定的经济内容,他的财政思想是主张封建国家独揽大宗物资的生产经营权,以攫取利润,增加国家经济收入,有利于缩小强制性的租税,以免激起人民反抗。因此,他主张把盐、铁、鱼(当时齐国的重要行业)由国家专卖。

桑弘羊(前152~前80年),领大司农,主张重农抑商,打击官商大贾势。他掌管汉武帝中央财政近40年,在民下加赋的原则下,很成功地解决了封建王朝十分沉重的财政困难,他的财政政策,被后世视为足资效法的典范。

桑弘羊的经济思想主要是吸收和发展了《管子》的经济思想。他冲破儒家子罕言利的禁区,认为重农是对的,但不经营商业是不能富国的,因此,他是商业的辩护人。担必须着重指出,他的重商理论,是设想通过统一和加强中央财政,以巩固封建政权,而不是直接为商人阶级利益服务的。他主张限制商业资本,认为实行盐、铁专卖也是为了建本(农)抑未(商)。他的经济政策是干涉主义,主张山泽资源归国家所有,不宜私营,而国家可以将这笔收入用于助贡赋,修沟渠,立诸农,广田牧,盛厨田,发展农业生产,而又不致于加重农民负担。

桑弘羊还主张促进对外贸易,他说,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泄也,异物内流则国用饶,利不外泄则民用给矣。其目的,第一是想通过对外贸易来控制外国,第二才是商品交换,即以国内富余的商品去换回本国稀有的商品。

桑弘羊的财政政策,在不增加商人和农民税斌的情况下,实现了国库富裕的目的。

以往在研究榷茶、贡茶时,多侧重罗列史实或就事论事,或局限于批判其掠夺性的一面。笔者认为,应该从理论上认识事物的本质,采取求实的态度,把问题研究得更深更透,从而克服主观片面观点,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镜,古为今用。

我国几千年的产茶历史,名扬海外。但在古代,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到了唐代,始得到迅猛发展。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大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治国理论和策略,指引唐代一个多世纪民富国强,虽然经历了七八年安史之乱,继而又出现中兴对期。政治上的稳定,促进了经济上的繁荣,也为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在唐代宽松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思想比较活跃,懦释道三教在斗争中和平共处,互相渗透,互相影响。而三教都嗜茶颂茶。士大夫阶层的闲逸生活以茶养性,以茶育德。丈人茶道、僧侣茶道、宫廷茶道、民间茶道各显其能,互相辉映。因此,在唐王朝开发南方政策的推动下,茶叶种植业蓬勃发展,为我国茶叶产地的区域化、专业化奠定了基础,出现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寺院、家庭手工制茶作坊,茶的商品化在农产品中占绝对优势。

茶叶生产的发展,促进了茶叶商业的繁荣。江南出现了很多大的茶商,北方出现了茶栈茶肆。有的商人缺少资本而又求财心切,竟见利忘义,挺而走险,抢劫他人财物,入山贩茶,把南方的茶叶运到北方。贩运茶叶可获得厚利,茶叶贸易兴旺发达。

盛唐之后,由于政治动荡,直接管辖区缩小,税源锐减,而且藩镇割据,截留中央财税,因此,国库财源日益枯竭。

唐王朝看到茶叶生产大发展了,物资丰富了,商人业茶可以致富,而国家又出现了财政危机,因而效法禁榷制度。宰相赵赞建议税天下茶,十取其一。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张滂创立税茶法,形成定制。(太和九年十月乙亥),王涯献榷茶之利,乃以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自涯始也。到武宗时期禁民私卖,榷茶形成制度。

唐代榷茶的目的,最主要是增加国库收入,晚唐西川富强,只因北路商旅,托其茶利,赡彼军储,四川茶利足以弥补唐王朝巨大军费开支。第二,榷茶为了茶马互市,回屹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第三,榷茶为了抑商,禁榷制度是抑商政策的重要支往。

禁榷制度的理论在西汉建立起来之后,即为后代封建统治者所赞赏并竭力推行。榷茶制度在唐代形成之后,即为历代相沿袭,直到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代中叶才告消失。

宋代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积贫积弱封建王朝,与契丹(辽)、西夏(党项)、女贞(金)烽火不息,财政困难、战马短缺是两大难题,困扰着皇室宫廷,故入宋以后,倍加重视榷茶制度。

宋代是我国茶叶生产飞跃发展时期,茶的种植面积和区域有所扩大,产量大有增加,测算有5300多万斤,较唐代增长2倍多。茶已成为南宁极其重要的经济作物。

据《宋会要兵》记载,买马经费的来源是布、帛、茶、他物充其值,茶课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高宗未年国家财政收入为5940余万贯,茶利占6.4%;孝宗时为6530余万贯,茶利占12%,由此可见茶课之丰厚。而由于夷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茶成了博马的必需物资。茶的政治属性已远远超过商品属性,故入宋后皇帝、大臣、经济学家都直接参与茶法的制定和修订,而且争论非常激烈,变更也很频繁,使茶法日臻完善。

北宋建都开封,受契丹、西夏军事威胁,而国家财政主要依靠东南。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开始禁榷东南各省茶叶,于汴京、建安、汉阳等地置榷货务,后调整为六个,令商人人金帛京师,执引诣沿江给茶,令民折茶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而下送官及私藏者,、没入之,并禁园户(茶农)毁败茶树和卖伪茶,官吏私贩者同罪。另外,又在淮南设立十三场,在其管辖内的园户隶属于山场,山场是征收茶租、收购茶叶和贩卖茶叶的场所。这样,形成了天下茶皆禁,唯川峡两广听民自卖,禁其出境的局面。尔后,于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驰禁,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复禁。

神宗即位,有所振作,力图富国强兵,采纳了王韶招抚蕃族,进图西夏的建议,要在与四川接壤的熙河打仗,需要军响,这就不可能舍近求远(东南),故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在四川成都府设立市马务,川茶官榷,卖茶博马,历史上的茶马法即从这一年开始。川茶禁榷后就一直没有驰禁,造成嘉祐四年后天下茶法既通商,而两川独行禁榷的局面。

宋代茶法,虽然作过多次改变,但概括起来,不外交引榷茶和贻射通商两种办法流行行使,在两宋期间极其复杂、曲折。在历史上是罕见的。

明代茶税


明代茶税(TeataxinMingDynasty]明代茶叶税收。明代茶政基本沿承宋制,以榷茶易马为主,辅收茶税,但其法严厉。明代梁材《议茶马事宜疏》:巡按陕西监察御史刘良卿题,切照国家设立三茶马司收茶易马,虽所以供边军征战之用,实所以系番人归向之心。考之茶法,在大明律日:"凡贩私茶者,同私盐法论罪。"盖行于腹里地方者也。至于通番禁例,在太祖高皇帝日:"私茶出境者斩,关隘不觉察者,处以极刑。"太宗文皇帝曰:"透漏私茶出境者,犯人与把关头目,俱各凌迟处死,家口迁化外。《明会典》凡引由;洪武初议定,官给茶引,付产茶府州县,凡商人买茶,具数赴官,纳钱给引,方许出境货卖。又各处茶课钞数。应天府江东瓜埠巡检司钞一十万贯;苏州府钞二千九百一十五贯一百五十文;常州府钞四千一百二十九贯,铜钱八千二百五十八文;镇江府钞一千六百二贯六百二十文;徽州府钞七万五百六十八贯七百五十文;广德州钞五十万三千二百八十贯九百六十文;浙江钞二千一百三十四贯二十文;河南钞一千二百八十贯;广西钞一千一百八十三锭一十五贯五百九十二文;云南银一十七两三钱一分四厘;贵州钞八十一贯三百七十一文。终明一代,茶税苛重,茶户深苦。

榷茶和茶马互市的成制


榷茶和茶马互市,是我国宋代乃至明清茶政的两项主要内容。所谓茶政,无非也就是国家对茶叶生产、贸易、税收等所颁布和制订的一些规定、制度、法令和政策等内容的总称。换句话说,茶政也即政府对茶叶生产、运销的一种干预,是茶业一定发展的一种标志。如前所说,我国最初的茶政,建之于唐。

据考证,我国也即唐代的茶政,是从贡茶和征收茶税所开始的。以贡茶和税茶的时间来说,贡茶比课收茶税的时间似乎还要早些。所以,如袁高和李郢等关于茶山贡茶诗中吟及的阴岭芽未吐,使者牒已频;陵烟触露不停采,官家赤印连帖催等诗句所示,这些贡茶的诏谕和碑文,也即构成我国最早的茶叶法规和茶政内容。

关于唐代税茶的情况,上节已经介绍,自裴休十二法提出以后,我国茶叶的法制,相对进入了一个比较稳定的阶段。但至唐末和五代,茶叶法制又复大乱。如后唐李禀时,于各要冲设税茶机构,自湖南至京(今洛阳)六七区纳税,以至商旅不通。所以,入宋以后,一为国用未丰,需增加茶税收入;其次也为革除唐朝以来茶叶自由经营收取税制的种种积弊,故从北宗初年起,就逐步推出了茶叶官营官卖的榷茶制度和边茶的茶马互市这样两项基本国策。

宋代榷茶的背景


任何一个制度都有它的來龙去脉,早在北宋榷茶之前,禁榷制度在中国己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而且在唐代已经出现了对茶叶的专卖。然而,尽管宋代的榷茶有一个制度传承的历史因革,但是宋代榷茶制度的建立,更有其当时的社会背景。

首先,隋唐以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茶业成为一个新兴的重要产业,其社会经济政治影响日益突出。商品经济的发展,其必要的推动力是商品增值,也就是买进与卖出之间存在差价。商人从事商品贸易,其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因此必然要贱买贵卖。在古代,与粮食产品不同,我国的产茶区主要集中在南方,而茶叶的消费区,除了南方之外,还有广大的中原地区和北方、西北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这种产销之间存在的巨大空间距离,使得茶叶贸易多为远程贸易,形成高额利润,从事贩卖茶叶是一个暴利的行业。

茶业既然如此暴利,但是在唐代之前,我们发现并没有多少关于茶的文献记载,茶叶的消费也一般局限于产茶区及其附近和宫廷御用。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隋朝京杭大运河的开通,使得南北之间的经济往來更加便利,大大降低了商品的运输成本,也是茶业经济能够在唐代兴起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而茶叶对于古代不甚发达的交通来说,其便携性更为其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崭露头角发挥了优势。

除了茶叶买卖容易形成高额利润,刺激茶叶贸易发展之外,茶叶巨大的市场需求量也是茶叶交换市场繁荣的一个重要因素。茶叶分为不同的品级,既可为生活日用,又可为点缀优裕生活的奢侈品,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从唐代起,饮茶逐渐成为普遍风气。正如时人李珏所说:茶为食物,无异盐米,与人所资,远近同俗。既祛渴乏,难舍斯须,田闾之间,嗜好尤切。饮茶之风到了宋代更加盛行,王安石曾说:夫茶之为民用,等于米盐,不可一日以无。不仅中原地区如此,少数民族也酷爱饮茶。早在唐代中叶,时回鹘入朝,始驱马市茶。北宋熙宁七年(1074年),熙河经略使王韶建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其所嗜唯茶。

高额的利润,广大的需求,再加上便利的交通,使得茶叶贸易自唐代开始迅速发展。茶业经济的兴起,引起了唐政府的重视。于是自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年)开始正式对茶叶征收茶税,介入茶叶的销售领域,把茶叶纳入政府管制之下,是岁,得民四十一万,有力的解决了唐政府财政上的困境。榷茶的巨大利益,是北宋政府重视榷茶的动因之一。

其次,宋朝自立国起,一直处于财政紧张的境地。宋代是历代土地兼并最激烈的一个朝代,早在立国之初,宋太祖就指出:不抑兼并,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然而,富民买田而不受税额,谓之有产无税;贫民卖田而不推税额,谓之产去税存。这样的封建赋税制度鼓励了兼并,同时使得田赋越来越少。而在另一方面,宋代却是历代政府开支中最大的朝代,宋初为加强中央集权而采取的一些列措施,逐渐造成了冗兵、冗员、冗费的局面。自雍熙用兵以后,更有了巨额的边费,而此后对辽夏的岁币更是让宋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仁宗庆历以后,每年入不敷出,差额在三百万以上,以后每况愈下。以至于从来做为军国之资的两税正赋,己不能填补庞大的政府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财政急需寻找出路,而征榷的巨大利益,恰恰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再次,茶叶在宋代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由于自唐末以來,中原混战,政权更迭,使得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的势力趁机迅速扩张起來。契丹盘踞北方,从后晋手中获得了幽云十六州;党项崛起于西北,控制河西。这种情势下,中原政权丧失了牧马的场地和马匹的来源,在对抗以骑兵为主力的少数民族侵犯时,更加被动。于是,买马成了宋政府面临的严峻问题。起初,茶叶在宋代政府买马的交易中并不占有突出地位。先是,以铜钱给诸蕃马值,有司言戎人得钱,销铸为器,乃以布帛茶及他物易之。由于少数民族政权,在用马匹换来铜钱后,将其铸造为兵器,反过来威胁中原,所以后来以钱易马就渐渐被茶帛等实物代替。于是,茶叶与军队装备挂钩,成为一项重要的战略资源。

以上是宋代榷茶制度产生和存在的背景所在。但是,北宋初年决定实行榷茶还具有当时的特定原因。北宋榷茶开始于建隆三年(962年),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建隆三年正月丁亥条,以监察御史刘湛为膳部侍郎,湛奉诏榷茶于蕲春,岁入倍增。建隆三年,北宋刚刚承袭了后周,还没有结束五代十国割据的局面,摆在北宋政府面前的是一个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不管是稳定新生的政权,还是以战争来结束分裂,都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榷茶对于财政的意义,前面己经论述过,非常重大。而且,建隆三年的蕲春榷茶,成效也是很显著的。但是,财政目的并不是宋初榷茶的最主要的目的,因为就当时来说,北宋境内产茶的淮南四十州并没有榷茶,而榷茶于蕲春,以及《文献通考》卷十八《征榷五榷茶》所载的乾德时东南六路闽浙归职方,余尚未平,太祖榷法盖禁南商擅有中州之利,故置场以买主,自江以北皆为禁地,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防止南方商人操纵中原利权。对于这一点,亦可见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乾德二年(961年)七月乙未条:江北置折博务,禁止商旅过江,诏谕唐主,恐其挟中国之势,有所侵扰也。这是由当时特定的时局环境所决定的。

宋初的茶叶法令和榷茶制度的模式


宋初榷茶体制的建立,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草创到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首先体现为一系列茶叶法令的颁布。先是建隆三年(962年)刘湛奉诏榷茶于蕲春,开始对从蕲春北销的江南茶叶实行官府的垄断经营。

随后在乾德二年(964年),将榷茶的范围扩大为所有的江南北销茶,令京师、建安、汉阳、蕲口并置场榷茶,令民茶折税外,悉官买。商人经营茶叶,需入金帛京师,指引诣沿江给茶。在确立官府对茶叶垄断经营的同时,还颁行私茶法:民敢藏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计其直百钱以上者杖七十,八贯加役流,主吏以官茶贸易者,计其直五百钱流二千里,一贯五百及持杖贩易私茶为官司擒捕者,皆死。也就是在乾德二年实行的榷茶制度,是由沿江的三个榷场(即榷货务)垄断收购自江南的北销茶,商人经营茶叶,先向京师榷货务输金帛,换取算买茶叶的凭证:引,然后持引去沿江榷货务算买茶叶。

在乾德三年(965年)之前,榷茶制度还仅仅是针对由北宋境外销往境内的茶叶,而对北宋境内的茶叶,也即淮南茶,并没有实行禁榷制。对淮南茶禁榷之议,始于乾德三年。如果说之前禁榷江南茶主要是为了防止南商操纵中原利权,禁榷淮南茶则是因为宋政府从榷茶中得到了好处,为了充实财政而实行的。且南北茶法不一,不利于榷茶制度的推行。史载乾德三年九月,苏晓建议榷蕲、黄、舒、庐、寿五州茶,置十四场。后又增加了光州、山场改为十三。淮南茶的禁榷与禁榷江南茶一样,都是由政府统一收购和批发茶叶。其不同在于,由于淮南在宋朝境内,所以政府的千预不仅体现在茶叶流通环节,而且涉及到茶叶的生产领域,淮南榷茶有了关于园户的规定:对于茶叶的生产,置吏总之,六州采茶之民皆隶焉,谓之园户。淮南榷茶体制运行的流程是这样的:政府先向园户发放茶叶生产的茶本钱,园户生产茶叶,首先应当先向国家交纳赋税,可以用交纳一定数额的茶叶代替;园户用茶输租后,余茶悉数卖给国家,由就近的山场收购,国家支付的对价就是预先发贷给园户的茶本钱。茶叶由十三山场收购后,统一批发给商人经营。商人经营茶叶,先在京师的榷货务纳金帛,然后持引去淮南的十三山场领取茶叶。北宋结束五代十国的割据后,把施行于淮南的这一园户管理制度推向江南。

宋灭南唐后,在江南曾一度沿用南唐旧法,官市茶十之八,余二分复税其什一,然后给符,听其货鬻。也就是把园户生产的茶叶,一分为二:官府收购园户所产茶叶的十分之八:对剩下的那十分之二,在收取该份额的10%的税后,可以自由买卖。对于前面的那八分,当然是榷茶法,而后面的二分也属于广泛意义的榷茶,因为政府实际上对该部分收了茶税,如同唐代的税茶法。但这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而且听其货鬻与官府收购后再批发给商人的价格,肯定是有所差别的,这样就与在江北实行的全面榷茶相冲突,以至于商人旁缘为奸,逾江涉淮,颇紊国法。于是在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从江南转运使樊若水之请对江南茶实行全部禁榷。江南茶法调整如下:

其一,诸州所产茶折税输租如山场,即一如淮南茶法,园户所产茶叶在折税输租后,由官府就近设置的山场将余茶统一收购;

其二,增加了榷货务的设置,由原來的沿江三榷货务增加为八个(后又减为六个),以便于适应江南全面榷茶的需要,榷货务的职能是批发由江南各州军买茶场收购来的茶叶;

其三,相对于乾德二年,减轻了私茶的处罚。私自贩卖茶叶十贯以上黥面送阙下,妇人配为针工,民间私茶减犯人罪之半,榷货务主吏盗茶贩鬻钱五百以下徒三年,三贯以上黥面送阙下。同时还增加了园户私自毁坏茶树的处罚:园户辄毁其丛株者,计所出茶论如法。

太平兴国二年茶法的调整,统一了南北榷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在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闽越相继归入北宋,自此,除了广南、四川外,榷茶制度推行到全国各地,即《宋史》卷一八三所描述:天下茶皆禁,唯川峡、广南听民自买卖,禁其出境。宋初确立的榷茶体制包括这样几方面内容:

其一、政府与园户之间。在产茶的江淮闽浙荆湖诸路,将茶叶生产者编制为园户,设官置吏,统一管理。园户作为专门的茶叶生产者,其与政府之间形成一种类似合同的法律关系。园户生产茶叶,首先有权获得由政府发放茶本钱,以此作为茶叶卖给政府的对价。而园户所产的所有茶叶,不管是输粗所用,还是折税所用,还是卖给政府,最终都垄断在政府手中,商人若要经营茶叶,只能从政府手中批发。园户负有交出全部所产茶叶的义务,若匿不送官的,以私茶论,按照所隐匿茶叶的价值处以严厉的刑罚:而且园户应尽量保证茶叶的产量,如果私自毁败茶树的,要按照这一部分的产量,以比照私茶处罚,这样园户和政府之间除了横向的合同关系之外,还有纵向的管理关系,其与政府之间的产销关系具有强制性。可见园户对于自己手中的茶叶并没有现在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产权关系不明确。园户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既不是买卖合同关系,因为这种买卖不是双方的合意,是一方的意思的强制;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雇佣劳动关系,因为这种雇佣也具有强制性。他们之间实际上仍然是一种隶属关系,政府组织园户种植茶叶,向园户发放茶本钱作为酬劳,园户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只具有占有权,而不是所有权。

其二、政府与商人之间。政府的茶叶经营机构由京师榷货务、沿江六榷货务、十三山场组成。园户所生产的茶叶,在淮南,由十三山场就近收购并批售;在其他诸路,由政府就近设置买茶场收购,然后运往在沿江设置的六榷货务,由六榷货务批发给商人。这三个机构相比较而言,十三山场兼有收购和批发功能;沿江六榷货务不从园户手中直接收购茶叶,而只是接收由其他诸路的产茶州军的买茶场收购来的茶叶并批发。二者是并行并立关系。而设置在京师的榷货务但会给交钞往还,而不积茶货。也就是说京师榷货务的职能是收钱和发引,不负责茶叶的具体出纳。商人经营茶叶的,先向京师榷货务(在东南各地政府也可以)纳钱交款,以射六务、十三场茶,京师榷货务根据商人的要求,区别其所要买的不同场、务的茶,发给不同的买茶凭证。商人持该凭证(引)到沿江榷货务或者十三山场去领取茶叶。这里的引,既有代金券的性质,同时又是商人经营茶叶的许可证。在这里,政府首先充当了一个商人的角色,它把从园户那里买来的茶叶,批发给茶商,这与一般的商人行为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它买茶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它与茶商之间存在一种合同关系,即茶叶买卖合同关系。商人买茶包括两个行为:先纳钱买引,后持引领茶。交易过程其实在第一个行为就实现了,持引领茶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这个合同关系与一般的合同不同,具有特殊性,即它给商人设定了附加义务,商人买茶后,必须按照交引所指定的地点销售,否则要受到惩罚,这与今天的知识产权法中的许可使用颇为相似。在商人买茶过程结束后,政府与商人之间仍然是一种行政管理关系,商人按照规定向政府交纳商税,违反了茶法要受到政府处罚,而且政府也打击私贩,保证守法茶商的正当利益。

其三、以刑法来保障榷茶制度的实施。这包括对园户和茶商私自交易的处罚、园户私自毁败茶树的处罚、聚众持械贩易私茶的处罚、主管经手茶叶的官吏监守自盗擅自贩易的处罚,以及对巡防卒私贩茶的处罚,区别上述各种情况,性质轻重有别,并以贩易茶叶的数量确定不同的量刑等差,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私茶法。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宋初的榷茶走的是一条官购商销的间接专卖的路子。由于在这种制度下,商人需要向政府纳钱取得交引来领取茶叶,于是被称为交引法或者入中法,这是从不同的角度界定的结果。在这一体制下,政府连接在园户和商人中间,增加了茶叶流通的一个环节,通过对茶叶的低价收购和高价批发来获取专卖利益。由于茶叶牢牢的控制在政府的手中,对私茶进行严厉的处罚,再加上一系列保证茶叶产量的措施,有利的保证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至道末,鬻钱二百八十五万二千九百余贯,天禧末,增四十五万余贯,可以说,宋初的榷茶是相当成功的。

唐代的茶商和茶叶贸易


茶叶是饮料,茶农生产它,主要是为了出售。生产决定流通,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通常识。出售茶叶在当时是一种为买而卖的商品流通,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简单商品流通。

茶叶主要产于南方的丘陵和山地,平原和湖泽地带的人们以及广大华北地区的居民和边疆高原一带的住户,都需要从江淮以南运茶,可以推想,唐以前已是这样。唐代舟车相继,所在山积的茶,充分反映了这一情况。吐蕃所在的西藏地区不产茶,但在那里却有产于淮南(寿州、舒州)、湖州、岳州、绵州、蕲州等地的名茶,那一定是由商人贩运去的。杜牧说,茶熟之际,四远商人皆将锦绣缯缬、金钗、银钏,人山交易。【91】在祁门,贾客每岁二三月,赍银缗缯素求市,将货他郡者摩肩接迹而至。因为祁茶质地优良,色黄而香,贾客咸议愈于诸方。【92】所以商人们蜂涌而至,争加选购,肩挑、车运、水运,兼而有之,繁忙已极。这些专门经营茶叶生意的商人当然是为了营利。天宝中,刘清真等二十余人在寿州买茶,人致一驮,然后北去。【93】这些从淮南贩茶北去的人自然是去北国境内销售。白居易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94】洛阳商人王可久,岁鬻茗于江湖间,常获丰利而归。【95】吕用之的父亲吕璜也以卖茶为生,来往于淮淛间。【96】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97】中原地区的茶叶贸易一派兴旺。剑南产茶,北商也多来贩易,直至唐末,西川富强,祗因北路商旅,托其茶利,赡彼军储。【98】四川地区的茶利,足以弥补唐政府的巨大军费开支。由此可见,当地产茶和茶叶贸易的盛况。唐代曾出现类似现代汇票的飞钱制度,很有利于茶叶贸易的展开。

马克思说的好,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99】封建社会里的生产和流通不能不打上封建的烙印,封建专制主义强迫全国各地将优质茶进贡朝廷,使这些优质茶不能投入市场进行贸易。对于在各地贸迁有无的茶商,封建政府一方面准敕条例,免户内差役。【100】另一方面,又向他们征收商税,通过税和榷茶,使茶叶的生产和流通严格地为其封建制度服务。这不仅束缚了茶农的生产,而且使茶商的贸易无法获得正常的发展。唐文宗说,榷茶本率商旅。【101】榷税多了,商人为了保持其高额利润,必然要高价出售茶叶,到头来受害最大的还是广大人民。当时已有人指出,今收税既重,时估必增,流弊于人,先及贫弱。价高则市者稀,价贱则市者广,榷茶加税,颇失人情。【102】然而,这种不景气并未因此有任何改变。各地方镇设邸阁,居茶取直,因视商人它货横赋之,道路苛扰。【103】由此可见。封建统治者的种种措施严重妨碍了商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人们喝茶的嗜好已经形成便不易去掉,而从事茶叶贸易既是有利可图,社会上便一定有人为此奋斗。大批私茶商贩冒禁深入茶区,贩卖私茶。官府惊呼,兴贩私茶,群党颇众。【104】在寿阳,有货茶盗,斗变难制。【105】对于众多的私茶贩,大致可以分为二类:

私茶贩中有很多是一般商人,统治阶级称之为贩茶奸党,【106】这些商人为了对抗官府的迫害,往往结党成群,武装自卫。史书说,江吴群盗,以所剽物易茶盐,不受者焚其室庐,吏不敢枝梧。【107】他们买到了茶叶,北归本州货卖。【108】这些茶叶,没有向官府交税,又因集体武装自卫,沿途没有交纳各种横税,所以。茶叶出售价格较低,深受饮茶人们的欢迎。于是,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109】很使封建统治者深感不安。

另一类私茶盐贩是地主富豪。唐文宗说:江淮富豪大户私贩茶盐,颇挠文法,州县之弊,莫甚于斯。【110】这些人拥有经济上的实力,又和封建官僚勾结,场铺人吏,皆与通连。【111】更有甚者,度支、盐铁、户部三司茶纲,欠负多年。原因在于将茶赊卖与人。【112】封建官僚机构将茶赊卖的对象无疑是富豪大户。这些富豪兴贩茶盐乃是乘人之危,凶狠地向人民榨取钱财。

唐政府为了制止方兴未艾的大量私茶贩,武宗即位后,制订了园户私卖茶和贩私茶的处理办法。它规定园户私自卖茶十斤以上、百斤以下的罚钱一百文,并决脊杖二十。私卖茶在一百斤以一L的处罚更要加重。如果犯法三次以上便由地方官收管,重加徭役,以戒乡闾。凡贩私茶十斤以上、百斤以下的茶商,是决脊杖十五,其茶及随身物并没纳,还将本人押交当地州县收管,使别营生。【113】武宗的这一禁令影响深远,直到宋代还被模仿实行,《国史食货志》说,自唐武宗始禁民私卖茶,自十斤至三百斤,定纳钱决杖之法,于是令民茶折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而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人之。【114】不过,禁令虽严,买卖私茶之风并未停息。唐宣宗即位,实施了更严厉的禁令。凡是私自卖茶三次,数目在三百斤以上的一律处死刑。如果是结伙、长途贩运,不论茶叶多少,一律处死,那些被茶商雇用的车夫,运载私茶,连犯三次,达五百斤的,也一律处死。那些旅店主人和经纪牙人介绍进行了四次私茶买卖,贸易额达千斤以上的也都要处死。园户私卖茶百斤以上杖背,先后三次私卖茶便加重徭。如果茶农气愤,砍伐了茶树,地方官必须及时进行阻止,否则也要受到惩处。封建国家还派人在各地出茶山口及庐、寿、淮南界进行侦察,号召私商自首,量加半税。【115】经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了,茶农和茶商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五代十国时期,政治上南北分裂,出茶地区基本上是在江南九国境内。各国统治者竞相垄断本国的茶叶贸易。前蜀与秦王(李茂贞)和亲,稍稍以麻布、茗草给之。秦王大喜,率强丁及驴马,悉遣人蜀搬取,其来也载青盐、紫草,蜀得其利焉;其去也,载白布、黄茶,秦得粗货矣。【116】这是把四川的茶叶输入陕西出卖。马殷在湖南抑买民茶,在汴、荆、襄、唐、郢、复州置回图务,运茶于河南北卖之,以易缯纩、战马而归。【117】他每年向中原王朝贡茶由几万斤以至二十五万斤,这是一种变相的官方买卖,史称他于中原卖茶之利,岁百万计。【118】与之相类似,两浙的钱镠向中原进睦州大茶三百一十笼,或是大方茶二万斤,【119】有时还差使押茶货往青州回变供军布衫段送纳。【120】淮南杨行密也派部下运茶去后梁汴宋地区进行贸易。【121】吴和南唐多次向中原王朝进贡细茶,少则几百斤,多达五十万斤。【122】后来,南唐与赵宋南北对立,也常向宋政府贡纳茶和瓷器。【123】

南北对立的五代十国时期,茶商贸易自然也还是有的。南唐境内的茶叶常常被运到契丹出卖,【124】河北的富商也往往到淮南买茶叶,【125】湖南曾听民自采茶卖于北客,收其征以赡军。【126】据说是岁人万计,由是地大力完。【127】后汉也曾派人往湘潭买茶,【128】不过,这些商贸往来常常受到地方官吏的掠夺.后晋时,平卢节度使房知温积货数百万,在他死后,其子房彦儒以之进献于目家,其中便有茶叶一千五百斤。【129】襄阳是南北商人进行茶叶贸易的枢纽地,襄州节度使安从进曾在一年内两次向北方王朝进献茶,每次都有一万斤。【130】安州的李金全也一次进茶三千斤。没有疑问,这些进献的茶叶都是来自茶商的,官吏们的暴力掠夺行为必然损害正常商贸关系的发展。

注释:

【91】《樊川文集》卷11《上李太尉论江贼书》,《全唐文》卷751文同。

【92】《文苑英华》卷813张途《祁门县新修阊门溪记》;《全唐文》卷802,文同。

【93】《太平广记》卷24《刘清真》。

【94】《全唐诗》卷435白居易《琵琶行》。

【95】《唐阙史》卷下《崔尚书雪冤狱》;《太平广记》卷172《崔碣》。

【96】《太平广记》卷290《吕用之》;《全唐文》卷897罗隐《广陵妖乱志》。

【97】《全唐诗》卷300王建(寄汴州令狐相公)。

【98】《桂苑笔耕集》卷2《请巡幸江淮表》。参看《通鉴考异》卷24引《续宝运录》记侯昌业上书。

【99】《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23.第133页。

【100】《文苑英华》卷423《会昌二年4月23日上尊号赦文》。

【101】《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02】《唐会要》卷84《杂税》。

【103】《新唐书》卷182《裴休传》信.

【104】《全唐文》卷967《禁商人盗贩私茶奏》。

【105】《文苑英华》卷916路岩《义吕军节度使浑公(侃)神道碑》;《全唐文》卷792。

【106】《全唐文》卷967《禁园户盗卖私茶奏》。

【107】《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08】《樊川文集》卷11《上李太尉论江贼书》,《全唐文》卷751文同。

【109】《全唐文》卷743裴休《请革横税私贩奏》。

【110】《全唐文》卷74文宗《追收江淮诸色人经纪本钱敕》。参看《新唐书》卷55《食货志》;《册府元龟》卷507《俸禄》。

【111】《册府元龟》卷494《山泽》;《全唐文》卷967《禁园户盗卖私茶奏》;又《禁商人盗贩私茶奏》。

【112】《文苑英华》卷422《大中二年册尊号赦书》。

【113】《册府元龟》卷494《山泽》;《全唐文》卷967《禁园户盗卖私茶奏》;又《禁商人盗贩私茶奏》。

【11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954年)八月辛酉条引。

【115】《新唐书》卷54《食货志》;《文献通考》卷18《征榷》。参看《唐会要》卷84《杂税》;《册府元龟》卷504《关市》。

【116】《鉴戒录》卷4。

【117】《资治通鉴》卷266开平二年(908年);马令《南唐书》卷29《楚马氏传》。参看《新五代史》卷39《王锫传》。

【118】《旧五代史》卷133《马殷传》;《册府元龟》卷485《济军》;《资治通鉴》卷266。

【119】《册府元龟》卷197《纳贡献》。

【120】《册府元龟》卷484《经费》。

【121】《资治通鉴》卷259乾宁元年(894年)十一月。参看《册府元龟》卷484《残酷》,记燕人在淮南买茶。

【122】《旧五代史》卷31《唐庄宗纪》,又卷118《周世宗纪》;《江南野史》卷2《嗣主》。

【123】参看《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7景祐元年(1034年)条;《宋史》卷478《南唐李氏传》。

【124】陆游《南唐书》卷]8《契丹传》。

【125】《旧五代史》卷107《史弘肇传}。

【126】《资治通鉴》卷266开平二年;《新唐书》卷190《刘建锋传》。

【127】马令《南唐书》卷29《楚马氏传》。

【128】马令《南唐书》卷3《嗣主》保大十二年(954年)条;《江南野史》卷2《嗣主》。

【129】《新五代史》卷46《房知温传》;《册府元龟》卷485《输财》。

【130】《册府元龟》卷485》济军》。

茶业政策之榷茶


榷茶[Teamonopoly]古代茶的专营制度。

唐大和九年(835)王涯献榷茶之利,文宗以王涯为榷茶使,命徙民茶树于官场,焚其积旧,茶叶生产、买卖悉由官府经营。初推行便天下大怨,王涯因涉他案被诛,榷茶随之中止。入宋后,由于社会经济、军事的需要,亦实施榷制。

太平兴国二年(977),在江陵府、真州、海州、汉阳军、无为军和蕲州之蕲口设立六榷货务,并在淮南蕲、黄、庐等六州设置十三个官办茶场,尽榷其利。商人买茶,必先到榷货务交纳钱帛,由榷务发给票券(茶引),再到指定的山场兑茶。早期行榷的除淮南外,还有荆湖、两浙和福建,后来推行到川陕和其他重要茶叶产地。元代不推行以茶易马,但沿用宋代榷制。

世祖至元五年(1268)榷成都茶。至元十七年(1280),设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总江淮、荆湖、福、广茶税。明洪武初年,议定茶法、引由、征课和易马之例,榷茶制度较前更为完备。《明会典茶课》载:国初招商中茶,上引五千斤,中引四千斤,下引三千斤。每七斤蒸晒一篦,运至茶司,官商对分,官茶易马,商茶给卖。每上引仍给附茶一百篦,中引八十篦,下引六十篦,名日酬劳。

明代榷制订立以后较稳定,清代榷制沿袭明制,顺治七年(1650),规定大引篦茶官商均分,商领引票,输价买茶,交茶马司,一半入官易马,一半经商发卖,此诏即脱胎明制。嘉庆以后,茶之外销益盛,遂罢榷改收厘金,自此榷茶渐为苛征捐税替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