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铁观音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 :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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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铁观音国家标准

1、安溪铁观音执行的是什么标准?

安溪铁观音执行的是国家标准GB/T 19598-2006 《地理标志产品 安溪铁观音》,该标准于2004年首次发布,2006年进行修订。

2、安溪铁观音执行的是什么卫生标准?

安溪铁观音执行的卫生标准是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这两个标准在GB/T 19598里面已直接引用。

3、安溪铁观音国家标准由哪些单位起草?

安溪铁观音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有安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溪县农业与茶果局、福建省茶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福建省安溪茶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华福茶厂、福建省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

4、安溪铁观音国家标准的理化指标要求是什么?

项目

水分

碎茶

粉末

总灰分

指标,% ≤

7.5

16

1.3

6.5

5、安溪铁观音的等级标准如何?

清香型安溪铁观音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浓香型安溪铁观音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6、安溪铁观音的标签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718-2004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溪铁观音的标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食品卫生许可证号;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Q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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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茶叶进口国家标准


各国茶叶进口国家标准

美国:美国进口茶叶的最低标准是通过不同方式和评茶师的感官审评建立起来的。在1987年制定的“茶叶进口法案”中规定,所有进入美国的茶叶,不得低于美国茶叶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最低标准样茶。最低标准样茶,每年从贸易样中先订,计有7种:(1)中国红茶(包括台湾省);(2)红茶;(3)乌龙茶(包括台湾省);(4)绿茶;(5)中国包种茶(包括台湾省);(6)香料茶(spiced tea );(7)加香茶(flavored tea )。各类进口茶叶,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管理规定》,必须经美国卫生人类服务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ii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抽样检验,对品质低于法定标准的产品和污染、变质或纯度不符消费要求的,茶叶检验官有权禁止进口,对茶叶的农药残留量除非经出口国环境保护部门许可,或按规定证明残留量在允许范围内,否则属不合法产品。

澳大利亚:海关“进口管理法”1975年和1977年先后规定,绝对禁止进口的茶叶有:泡过的茶叶、掺有假茶或不适合人类饮用的茶叶、有损于健康和不合卫生的茶叶。对一般进口茶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水浸出物不少于30%(以干态计),总灰分不超过8%,水溶性灰分不超过3%(以干态计)。

埃及:进口茶叶必须符合1975年修订的“进口茶叶管理法”规定的如下标准:(1)各类茶叶必须用茶树的新梢嫩茎、芽、叶制成,根据不同制法分为红茶和绿茶;(2)各类茶叶的香气、滋味、颜色、品质必须正常,不得掺有泡过的茶叶、假茶或混有外来物质,不得着色或混有金属物质;(3)茶梗不超过20%;(4)水分不超过8%;(5)灰分不超过8%,其中水溶性灰分不少于总灰分的50%,水不溶灰分不超过1%;(6)多酚不超过(%):绿茶12、红茶17;(7)水浸出物不少于32%;(8)咖啡碱不少于2%。水溶性灰分碱度100克样品中不少于22毫克当量;(9)包装必须是对茶叶无害而适合茶叶储藏的容器。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的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3种:

PS 493-1965 茶叶标准-A

PS 18-1958 茶叶包装箱及制箱用胶合板:

PS 784-1970 茶叶标准-B。

茶叶标准规定红茶必须经过发酵、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允许含茶梗,但不允许未发酵的,含梗量不得超过10%。绿茶必须经过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中国茶叶品牌网cyppw.com

茶叶理化标准有:(1)水浸出物不得低于33%;(2)总灰分含量应在3-8%之间,其中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的比例不低于45%;(3)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2O计应在重量的1.5-2%;(4)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超过0.8%。(5)粗纤维含量不得超过15%;(6)咖啡碱含量不得少于2.5%。(7)茶多酚含量不得少于10%;(8)红茶水分不超过10%。以上限量标准均有其自己的检验方法。

英国:已把ISO 3720红茶规格标准等,转换为英国的国家茶叶标准。规定从1981年4月1日起,凡在伦敦拍卖市场出售的茶叶,必须符合这个标准,否则就不能出售。并将ISO 1839-1980茶叶取样方法,转换为BS 5987-1985英国标准。其他标准还有:

BS 6008-1985 茶-供感官检验用茶汤的制备;

BS 6048-1987 茶-红茶技术条件;

BS 6049/1-85 茶-已知干物质含量的磨碎试样的制备;

BS 6049/2-85 茶-在103摄氏度失重的测定;

BS 6049/3-85 茶-水浸出物的测定;

BS 6049/4-88 茶叶总灰分的测定;

BS 6049/5-81 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BS 6049/6-88 茶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BS 6049/7-71 茶叶水溶性灰公碱度的测定;

BS 6325-82 茶-红茶有关术语词汇;

BS 6986/1-88 速溶茶取样方法;

BS 6986/2-88 速溶茶松散密度和压实密度的测定方法。

智利:其茶叶国家标准有:(1)水分不超过12%;(2)粉末不超过5%;(3)含梗量不超过20%;(4)总灰分不超过8%;(5)10%盐酸不溶灰分不超过1%;(6)水浸出物红茶不少于24%、绿茶不少于28%;(7)咖啡碱不少于1%。

法国:赞成ISO 3720,并十分重视标准中茶叶代用品的鉴别,其茶叶国家标准有下列10种:

NFVO 3-001-1972 茶叶规格;

NFVO 3-340-1972 茶叶取样;

NFVO 3-341-1966 茶叶试验用粉末状样品的制备;

NFVO 3-342-1966 茶叶水分和挥发性物质测定;

NFVO 3-343-1968 茶叶水浸出物测定;

NFVO 3-344-1968 茶叶总灰分测定;

NFVO 3-345-1968 茶叶水溶灰分和水不溶灰分测定;

NFVO 3-346-1968 茶叶水溶灰分碱度测定;

NFVO 3-347-1968 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

NFVO 3-355-1972 茶叶制备感官审评用的茶汤。

罗马尼亚: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4种:

STAS: 968216-1975 红茶;

STAS: 968217-1976 茶的灰分测定;

STAS: 968214-1974 茶叶从大容器中取样;

STAS: 968215-1974 茶叶从小容器中取样。

保加利亚:茶叶国家标准有:

B.A.C 9808-1972 红茶;

B.A.C 2757-1977 开胃茶;

B.A.C 2758-1977 安神茶;

B.A.C 2759-1977 利尿茶。

德国:该国赞成ISO 3720,除有严格的茶叶卫生标准外,定有以下检验方法标准:

DIN 10800-81 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DIN 10801-86 茶咖啡碱含量的测定;

DIN 10802-83 茶总灰分测定;

DIN 10803-85 茶水浸出物的测定;

DIN 10804-86 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茶柔质含量的测定:

DIN 10805-87 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DIN 10806-83 茶试样制备;

DIN 10809-88 茶感官审评方法。

其他:捷克和斯洛伐克的茶叶标准有:茶叶取样;(CSN 580115-89);茶叶词汇(CSN 581303-88);发酵红茶一般规定(CSN 581350-74)。匈牙利的茶叶标准有:茶叶(MSZ 8170-80)。沙特阿拉伯的茶叶标准有:茶叶(SSA 275-82)。

茶叶进口国国家标准


美国:美国进口茶叶的最低标准是通过不同方式和评茶师的感官审评建立起来的。在1987年制定的“茶叶进口法案”中规定,所有进入美国的茶叶,不得低于美国茶叶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最低标准样茶。最低标准样茶,每年从贸易样中先订,计有7种:(1)中国红茶(包括台湾省);(2)红茶;(3)乌龙茶(包括台湾省);(4)绿茶;(5)中国包种茶(包括台湾省);(6)香料茶(spiced tea );(7)加香茶(flavored tea )。各类进口茶叶,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管理规定》,必须经美国卫生人类服务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ii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抽样检验,对品质低于法定标准的产品和污染、变质或纯度不符消费要求的,茶叶检验官有权禁止进口,对茶叶的农药残留量除非经出口国环境保护部门许可,或按规定证明残留量在允许范围内,否则属不合法产品。

澳大利亚:海关“进口管理法”1975年和1977年先后规定,绝对禁止进口的茶叶有:泡过的茶叶、掺有假茶或不适合人类饮用的茶叶、有损于健康和不合卫生的茶叶。对一般进口茶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水浸出物不少于30%(以干态计),总灰分不超过8%,水溶性灰分不超过3%(以干态计)。

埃及:进口茶叶必须符合1975年修订的“进口茶叶管理法”规定的如下标准:(1)各类茶叶必须用茶树的新梢嫩茎、芽、叶制成,根据不同制法分为红茶和绿茶;(2)各类茶叶的香气、滋味、颜色、品质必须正常,不得掺有泡过的茶叶、假茶或混有外来物质,不得着色或混有金属物质;(3)茶梗不超过20%;(4)水分不超过8%;(5)灰分不超过8%,其中水溶性灰分不少于总灰分的50%,水不溶灰分不超过1%;(6)多酚不超过(%):绿茶12、红茶17;(7)水浸出物不少于32%;(8)咖啡碱不少于2%。水溶性灰分碱度100克样品中不少于22毫克当量;(9)包装必须是对茶叶无害而适合茶叶储藏的容器。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的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3种:

PS 493-1965 茶叶标准-A

PS 18-1958 茶叶包装箱及制箱用胶合板:

PS 784-1970 茶叶标准-B。

茶叶标准规定红茶必须经过发酵、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允许含茶梗,但不允许未发酵的,含梗量不得超过10%。绿茶必须经过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

茶叶理化标准有:(1)水浸出物不得低于33%;(2)总灰分含量应在3-8%之间,其中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的比例不低于45%;(3)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2O计应在重量的1.5-2%;(4)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超过0.8%。(5)粗纤维含量不得超过15%;(6)咖啡碱含量不得少于2.5%。(7)茶多酚含量不得少于10%;(8)红茶水分不超过10%。以上限量标准均有其自己的检验方法。

英国:已把ISO 3720红茶规格标准等,转换为英国的国家茶叶标准。规定从1981年4月1日起,凡在伦敦拍卖市场出售的茶叶,必须符合这个标准,否则就不能出售。并将ISO 1839-1980茶叶取样方法,转换为BS 5987-1985英国标准。其他标准还有:

BS 6008-1985 茶-供感官检验用茶汤的制备;

BS 6048-1987 茶-红茶技术条件;

BS 6049/1-85 茶-已知干物质含量的磨碎试样的制备;

BS 6049/2-85 茶-在103摄氏度失重的测定;

BS 6049/3-85 茶-水浸出物的测定;

BS 6049/4-88 茶叶总灰分的测定;

BS 6049/5-81 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BS 6049/6-88 茶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BS 6049/7-71 茶叶水溶性灰公碱度的测定;

BS 6325-82 茶-红茶有关术语词汇;

BS 6986/1-88 速溶茶取样方法;

BS 6986/2-88 速溶茶松散密度和压实密度的测定方法。

智利:其茶叶国家标准有:(1)水分不超过12%;(2)粉末不超过5%;(3)含梗量不超过20%;(4)总灰分不超过8%;(5)10%盐酸不溶灰分不超过1%;(6)水浸出物红茶不少于24%、绿茶不少于28%;(7)咖啡碱不少于1%。

法国:赞成ISO 3720,并十分重视标准中茶叶代用品的鉴别,其茶叶国家标准有下列10种:

NFVO 3-001-1972 茶叶规格;

NFVO 3-340-1972 茶叶取样;

NFVO 3-341-1966 茶叶试验用粉末状样品的制备;

NFVO 3-342-1966 茶叶水分和挥发性物质测定;

NFVO 3-343-1968 茶叶水浸出物测定;

NFVO 3-344-1968 茶叶总灰分测定;

NFVO 3-345-1968 茶叶水溶灰分和水不溶灰分测定;

NFVO 3-346-1968 茶叶水溶灰分碱度测定;

NFVO 3-347-1968 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

NFVO 3-355-1972 茶叶制备感官审评用的茶汤。

罗马尼亚: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4种:

STAS: 968216-1975 红茶;

STAS: 968217-1976 茶的灰分测定;

STAS: 968214-1974 茶叶从大容器中取样;

STAS: 968215-1974 茶叶从小容器中取样。

保加利亚:茶叶国家标准有:

B.A.C 9808-1972 红茶;

B.A.C 2757-1977 开胃茶;

B.A.C 2758-1977 安神茶;

B.A.C 2759-1977 利尿茶。

德国:该国赞成ISO 3720,除有严格的茶叶卫生标准外,定有以下检验方法标准:

DIN 10800-81 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DIN 10801-86 茶咖啡碱含量的测定;

DIN 10802-83 茶总灰分测定;

DIN 10803-85 茶水浸出物的测定;

DIN 10804-86 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茶柔质含量的测定:

DIN 10805-87 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DIN 10806-83 茶试样制备;

DIN 10809-88 茶感官审评方法。

其他:捷克和斯洛伐克的茶叶标准有:茶叶取样;(CSN 580115-89);茶叶词汇(CSN 581303-88);发酵红茶一般规定(CSN 581350-74)。匈牙利的茶叶标准有:茶叶(MSZ 8170-80)。沙特阿拉伯的茶叶标准有:茶叶(SSA 275-82)。

茶叶出口国国家标准


茶叶出口国家制定检验标准的有印度、前苏联、土耳其、斯里兰卡、肯尼亚、盂加拉和毛里求斯等国。

印度:印度是世界上茶叶生产、消费和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95%以上是红茶。制定的茶叶检验的国家标准有下列4种:

茶叶规格 (IS 3633-72)

茶叶取样 (IS 3611-67)

茶叶术语 (IS 4545-66)

茶叶包装规格 (IS 10-76)

印度早在1966年就把评茶术语列为国家标准。茶叶品质感官审评,评茶师对茶叶品质的描述,专门有一套特殊的术语。根据茶叶化学成分的分析,制定了红茶品质规格。对粗纤维的规定为12-15%,并根据对本国有代表性茶样的分析,建议以12代替ISO 3720规定的16.5%;水浸出物含量的最低限度为35%,为了提高印度茶叶品质,他们建议把最低限度提高到38%。

关于防止茶叶掺假的规定已列入1954年制定的印度防止仪器掺假法令。违者没收茶叶并予以处罚。为了与ISO 3720保持一致,印度已修订了本国茶叶国家标准,政府用法令支持国家标准的实施。为了保证茶叶质量,印度政府设有茶叶质量监管机构_茶叶局。并订有茶叶质量管理条例,在产地和出运港口,实施检验,使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到严格遵守。

斯里兰卡:订有红茶(CS:135-1979)、速溶茶叶(CS:401-1976)和禁止劣茶输出法标准。所有茶叶在生产过程中或出口时,对茶叶的质量,都要受茶叶局监管,除经申请许可,用作提取咖啡硷、色素或其他工业用途(不包括提取速溶茶)者外,对不符合法令的低劣茶叶,不得出口。

日本:茶叶标准由农林、厚生、通商产业3省联合颁布。订有茶叶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包装条件、取样方法等。质量标准包括品质的形状与色泽、水色与香味、水分、茶梗、粉末及卫生指标等项。品质订有最低标准样茶,每年由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茶叶水分、茶梗、粉末含量有以下规定:(1)水分:各种绿茶及固形茶不超过5.5%,各种红茶、绿茶、末茶和袋泡茶不超过7%;(2)茶梗,不超过(%):炒青、出口煎茶,珍眉、秀眉5,珠茶、特种红茶3,粗绿茶20,特种绿茶、红茶中的叶茶、碎茶1,红绿末茶2,固形茶1;(3)粉末:炒青、出口煎茶、珍眉、珠茶、粗茶和红茶中的叶茶以30目筛下物称为粉末,秀眉、红碎茶以40目筛下物称为粉末,红、绿末茶、固形茶以60目筛下物称为粉末,分别规定粉末标准不超过(%):炒青、出口煎茶、秀眉5,珍眉、粗茶3,珠茶、固形茶2,叶茶4,红碎茶7,红、绿末茶10;(4)不得含有不纯物,不得着色。混合茶(两种以上的不同品名混合而成的茶叶)的形状与色泽以混合茶类似的茶叶为标准,形状与色泽不相同的各个项目,按相同类型的茶为标准。

土耳其:土耳其的茶叶国家标准共有8种,均于1971年公布施行。其编号和标题如下:

TS1561-71 茶叶已知于物质含量的粉末状样品的制备;

TS 1562-71 茶叶在103摄氏度下重量损失的测定;

TS 1563-71 茶叶水浸出物的测验;

TS 1564-71 茶叶总灰分的测定;

TS 1565-71 茶叶水溶灰分的测定;

TS 1566-71 茶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TS 1567-71 茶叶水溶灰分碱度测定;

TS 1568-71 茶叶从大包装中取样;

TS 2948-71 茶叶从小包装中取样。

土耳其是以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茶叶国际标准作为他的国家标准的。

其他:肯尼亚和孟加拉国的茶叶质量控制工作受国家标准局监管。毛里求斯和孟加拉国所订红茶标准,与ISO 3720红茶规格相似。印度尼西亚有红茶的描述性品质规格。

“崂山绿茶”有了国家标准


“崂山绿茶”有了国家标准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地理标志产品崂山绿茶》国家标准审查会昨天在崂山区召开。来自国家标准委、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对《地理标志产品崂山绿茶》国家标准草案逐条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据悉,该标准经修改后将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发布实施。

为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证其质量和特色,使对崂山绿茶的品牌保护和市场监管有标准可依,2008年5月,崂山质监分局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报了《地理标志产品崂山绿茶》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并于当年10月获国家标准委立项。随后,崂山区组织崂山万里江茶叶有限公司、北方茶叶研究所等茶叶生产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着手研究制定标准。草案在形成过程中经历了八次修改,通过取样比对分析、座谈、函询等方式征求多方意见,最终于今年10月向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上报了送审稿。

审查会议上,青岛万里江茶业有限公司、青岛北方茶叶研究所作为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对崂山绿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崂山绿茶的生产工艺流程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与会专家对崂山绿茶国家标准草案的标准名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有关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工艺、感官特性、理化指标、特征性指标、检验方法等逐条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崂山绿茶国家标准符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内容科学、合理、适用,可以指导企业生产及保证产品质量,也是质监部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执法监督依据。会上,专家们也对标准草案提出了几点具体修改意见。

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技术部主任张秀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出发,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十分必要。目前,我国已有十余种名茶发布了国家标准,包括龙井茶、黄山毛峰、庐山云雾、安溪铁观音等。崂山绿茶是我国大面积种植的纬度最高的茶叶,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在冲泡次数、汤色深浅度、氨基酸总量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特色。该国家标准经批准实施后,对于崂山绿茶的品牌提升将是非常有益的,也是该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的检测和评判依据。

崂山质监分局负责人表示,崂山绿茶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将以此为依据规范种植加工过程,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促进崂山绿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据悉,崂山区茶园面积16000余亩,年产茶叶900余吨,产值过亿元。2006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了第161号公告,对崂山绿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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