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茶叶重量鉴定方法

发布时间 :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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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924—2000

进出口茶叶重量鉴定方法

2000—06—22发布

2000—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 X50 014—1986《出口茶叶重量鉴定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与前版标准相比无技术路线的改变,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X50 014—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玲平、毕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茶叶重量鉴定方法

SN/T 0924—2000

代替ZB X50 014—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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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大包装和小包装的重量鉴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茶叶大包装和小包装的重量鉴定。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毛重gross weight

出口茶叶本身连同包装材料的总重量。

2.2 皮重tare weight

用于包装出口茶叶的包装材料的重量。

2.3 净重net weight

除去皮重后的出口茶叶本身的重量。

2.4 固定重量regular weight

整批出口茶叶,每件净重都采用同一的重量。

2.5 标明重量marked weight

包装外面标有的毛、皮、净重,都称为标明重量;包装上虽未标明重量,但标明件号,并备有整批重量明细单的,也按标明重量论。

2.6 平均重量average weight

按鉴定部分或总件数实衡毛重计算的单件重量称为平均重量。

3 衡器

3.1 磅秤:称量50 kg或以上。

3.2 案秤:称量5 kg或10 kg。

3.3 天平:感量0.1 g,0.01 g。

4 检验方法

4.1 大包装茶重量鉴定

4.1.1 毛重鉴定

4.1.1.1 标明重量包装的毛重鉴定

a)按10%的比例鉴定毛重,抽查件数不少于20件,批量不足20件的应全部衡重。

b)各件差重超过规定幅度时应按规定增加鉴定比例或直至全部衡重。

c)由实衡部分推算的毛重总量按标明毛重计算的总重量之间的溢缺,不超过规定允差范围时,即认为与标明毛重相符;超过时,以实衡部分的平均毛重推算或计算全部毛重。

4.1.1.2 固定重量包装的毛重鉴定

a)按3%比例鉴定毛重,抽查件数不少于10件,批量不足10件的应全部衡重。

b)其他同4.1.1.1中b)、c)。

4.1.2 皮重鉴定

在4.1.1.1或4.1.1.2鉴定的总件数中,任取(5~50)件鉴定皮重,推算平均皮重。

4.1.3 净重鉴定

按4.1.1.1或4.1.1.2鉴定的毛重结果和皮重结果推算抽查毛重部分的总净重;或在抽查毛重部分的总件数中任取(5~50)件,抽查净重,如与抽查毛重部分的标明总净重相差不超过规定的允差范围,即认为全批净重相符。

4.2 小包装茶重量鉴定

4.2.1 在包装过程中,抽查数量不少于总件数的3‰。

4.2.2 在包装成件后抽查时,50件以内抽取2件;(50~l00)件抽取3件;100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增抽1件;每件抽查(10~20)个小包装。

4.2.3 袋泡茶重量鉴定同4.2.1及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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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茶叶粗纤维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91 3—2000 进出口茶叶粗纤维测定方法 2000—06—22发布 2000—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 X50 011—1986《出口茶叶粗纤维测定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与前版相比无技术路线的改变,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修订。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X50 Oll一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玲平、毕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茶叶粗纤维测定方法 SN/T 091 3—2000

代替ZB X50 011—198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粗纤维测定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茶叶粗纤维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916---2000进出口茶叶磨碎试样干物质含量的测定方法

SN/T 0918—2000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

3 抽样与制样

3.1 抽样

按SN/T 0918抽取试样。

3.2 制样

称取按SN/T 0916磨碎的样品2.5 g,精确到0.001 g。

4 检验方法

4.1 原理

用稀硫酸溶液消解样品,过滤并洗涤残留物。随后再用氢氧化钠溶液消解、过滤、洗涤、烘干并称量留下的残渣,灰化后再测定其灰化中的失重。

4.2 试剂

4.2.1 O.255 mol/L硫酸溶液:12.5 g/L,浓度必须滴定校正。

4.2.2 0.313 mol/L氢氧化钠溶液:12.5 g/L,浓度必须滴定校正。

4.2.3 盐酸:10 g/L溶液。

4.2.4 乙醇:化学纯。

4.2.5 乙醚:化学纯。

4.3 仪器

4.3.1 分析天平:感量O.000 1 g。

4.3.2 锥形瓶:1 000 mL。上接冷凝管。

4.3.3 滤器:用细亚麻布或185目的尼龙布或其他合适材料,贴紧在布氏过滤漏斗上。

4.3.4 古氏坩埚:垫一层薄而致密经处理的石棉。

4.3.5 高温电炉:附温度控制器。

4.3.6 电热鼓风烘箱:可自动控制温度。

4.4 分析步骤

4.4.1 酸消解

将试样放入1 000 mL三角烧瓶中,加入沸腾的硫酸溶液200 mL,立即将冷凝器接上,加热,使在1 min内开始沸腾,间歇旋动。注意瓶壁上不沾附茶叶的颗粒。并继续准确煮沸30 min。移去热源,向锥形瓶的溶液里注入冷水50 mL,通过滤器过滤。过滤操作应在10 min内完成。用沸水洗涤滤器上的残留物,直至洗液对石蕊试纸不再显酸性为止。

4.4.2 碱消解

将滤器上的残留物倒回锥形瓶内,加入沸腾的氢氧化钠溶液200 mL,装上冷凝器,加热,在1 min内煮沸,继续准确煮沸30 min。立即通过古氏坩埚过滤。用热水洗净残留物在锥形瓶中的物质,先用沸水、盐酸溶液,后用沸水洗涤残留物,直至洗液对石蕊试纸不呈酸性为止。最后,先用乙醇、再用乙醚洗涤残渣,用减压吸滤法除去残存溶剂。

4.4.3 干燥

将坩埚及其内容物放在(103~105)℃烘箱中烘4 h,在干燥器内放冷至室温后称重。再以相同的条件每次烘1 h。直至连续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0.001 g为止。记录最低称重,精确到0.001 g。

4.4.4 灰化

在高温电炉(525土25)℃下,灼烧坩埚中的内容物2 h,以破坏所有的含碳物。待炉温降至200℃时,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内冷确至室温,称重,精确至0.001 g。再以相同的条件灼烧,每次30 min,直至连续两次称重差不超过0.001 g为止,取最小称重。

4.5 结果计算

粗纤维含量干态百分率(X)按式(1)计算:

4.6 允许误差

测定应作双实验。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5%。

进出口茶叶咖啡碱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915—2000

进出口茶叶咖啡碱测定方法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caffeine in tea for import and export

2000—06—22发布

2000—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 X50 010—1986《出口茶叶咖啡碱测定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与前版无技术路线的改变,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修订。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X50 010—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玲平、毕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茶叶咖啡碱测定方法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caffeine in tea for import and export

SN/T 0915—2000

代替ZB XS0 010—198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咖啡碱测定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茶叶咖啡碱的测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918—2000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

3、抽样

按SN/T 0918抽取试样。

4、检验方法

4.1 原理

将茶叶与沸蒸馏水和氧化镁共热,游离出咖啡碱,经酸化后,用三氯甲烷抽提,抽提液浓缩后,以凯氏定氮法测得其含氮量,换算为咖啡碱含量。

4.2 试剂

4.2.1 重质氧化镁:含量在98%以上,氧化镁经900℃灼烧30 min,即成重质氧化镁。

4.2.2 三氯甲烷:分析纯。

4.2.3 硫酸:分析纯,密度1.84 kg/L,不含亚硝酸等含氮物。

4.2.4 氢氧化钾和氢氧化钠:分析纯。

4.2.5 硫酸铜和无水硫酸钾:分析纯,不含铵盐。

4.2.6 甲基红次甲基蓝混合指示剂

取0.1 g甲基红及0.01 g次甲基蓝,溶解于100 mL的48%乙醇内,振荡数次,静置(12~15)h后,过滤,取滤液备用。

4.2.7 O.1 %甲基橙指示剂。

4.2.8 1%酚酞指示剂。

4.2.9 0.1 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取氢氧化钠4.5 g,溶于1L刚煮沸冷却后的蒸馏水中。用下法标定其浓度:

精确称取邻苯二甲酸氢钾(基准试剂)O.7 g置于300 ml。锥形瓶中,加蒸馏水50 ml,溶解后,煮沸数分钟。冷后加入酚酞指示剂3滴,随即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呈粉红色为止。按式(1)计算:

4.2.10 0.1 mol/L硫酸标准溶液

用蒸馏水稀释2.7 mL硫酸至1 L,混合均匀,其浓度以甲基橙为指示剂,用上述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标定。

4.2.11 40%氢氧化钠溶液

取200 g不含硝酸盐的工业用氢氧化钠,溶于蒸馏水,稀释至500 mL。

4.2.12 1%氢氧化钾溶液。

4.3 仪器

4.3.1 分析天平:感量O.000 1 g。

4.3.2 锥形瓶:1 000 mL,500 mL,300 mL。

4.3.3 分液漏斗:500 mL,125 mL。

4.3.4 凯氏烧瓶:500 mL。

4.3.5 凯氏定氮装置。

4.3.6 标准筛:630 μm。

4.4 分析步骤

称取磨碎、通过630 μm筛的5 g茶样(精确至0.000 2 g),置于已知质量的1 L锥形瓶中,加入蒸馏水约500 mL,旋转摇匀,加热至沸腾。加入10 g重质氧化镁,在小火上轻微煮沸,时时摇动,并加入少量蒸馏水,以阻止泡沫发生和将粘附在瓶上茶叶冲洗下去。经2 h,停火冷却,加蒸馏水至液体和样品总质量达510 g,过滤,收集澄清的滤液200 mL(相当于样品质量的40%)于500 mL分液漏斗中,加入20 mL硫酸(1+9)溶液,用三氯甲烷抽取6次,用量依次为25、20、15、10、10、10 mL,合并抽提液于125 mL分液漏斗中,加入5 mL l%氢氧化钾溶液,振摇,静置,分层后排尽三氯甲烷层至凯氏烧瓶中,用每份10 mL三氯甲烷的洗涤分液漏斗中的碱液2次,合并三氯甲烷洗液于上述凯氏烧瓶中,蒸发或蒸馏至三氯甲烷的体积小于25 mL。依次加入10 g无水硫酸钾、O.5 g硫酸铜和25 mL硫酸,先在酸的沸点下加热,然后逐渐提高温度至泡沫消失,并继续煮解,至溶液变为淡色而透明,再煮解0.5 h。放冷,加200 ml。蒸馏水,混匀。加入锌粒或浮石数粒,再沿瓶壁徐徐加入40 %氢氧化钠溶液,使溶液呈强碱性,迅即用安全球紧密连接定氮瓶和冷凝器。冷凝器的出口应预先接好球管。直伸至500 mL锥形瓶中50 mL O.1 mol/L硫酸标准溶液和2~3滴甲基红次甲基蓝混合指示剂的液面以下。将定氮瓶中内容物摇匀后,加热蒸馏至其中液体减少至约150 mL时,断开定氮瓶与安全球,停止蒸馏。用蒸馏水洗涤安全球及冷凝器,收集洗液于受器内,然后,以0.1 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受器中剩余的酸,直至呈浅绿色为止,记下读数。

另在同样条件下做试剂的空白试验。

4.5 结果计算

茶中咖啡碱的于态百分率(X)按式(2)计算:

4.6 允许误差

测定应作双试验。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二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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