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茶业

发布时间 :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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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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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埠前上海茶叶对外贸易

(一)唐至明代茶叶对外贸易〈739-1643年)

上海在唐代中期,原属苏州府华亭县(今松江县)的一个江边小镇。后晋天福五年〈940年),复邑为州时,在嘉兴县设立秀州,划华亭、海盐二县归属秀州,从此上海脱离苏州,转属秀州。

宋代时期,海上贸易巳有发展。初在杭州设立两浙市舶司,管理江浙地区海港贸易。淳化二年〈991年),秀州华亭县青龙镇已有海舶往来,成为重要港口,正式设镇,国内外的商舶已云集此港:自福建(福州〉、漳、泉、越、温、台等州,岁两至;广南、日本、新罗(朝鲜)岁或一至。景佑年间1034~1037年),镇上已有官廨、镇学、税务、监狱、粮仓、茶场、酒坊等。

宋元丰三年1080年),改全国为廿三路,秀州为浙西路,管辖嘉兴、华亭、海盐、崇德(桐乡县)四县。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朝廷委派王安石的重孙王珏提举浙西茶盐,专门管理茶盐税收。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华亭改县升府,第二年改名为松江府,属嘉兴路、浙西道、江淮行省,上海仍为松江府的一个镇,已设有管理海上贸易的市舶司和商税局等部门。朝廷派有官船出海至琉球、日本、朝鲜、东南亚一带,从事对外贸易。每岁招集舶商,于藩邦博易珠翠、香货等物。及次年回帆,依例抽取,然后听其货卖。据清嘉庆《松江府志》所载,江南顽民率皆私造大船出海,交通琉球、日本、满刺、交趾诸蕃,往来贸易,番由上海出人,地方赖以富饶。元至元廿七年(1290年),上海镇巳有住户72,502家,有榷场、有酒库、有军谥、官署、儒塾、佛宫、仙馆、氓廛贾肆,鳞次栉比,实华亭东北一巨镇也。元至元廿九年〈1292年)春,正式宣布成立上海县。

明代,明太祖重视海外贸易。明元年1368年)在上海地区的黄渡设立市舶提举司,开展对外贸易。明永乐三年。1405年;(,决定派郑和率庞大船队下西洋,宣扬国威,发展贸易。郑和七次下西洋,历时29年,遍行太平洋、印度洋北岸各国,直达非洲东岸,他启航港口,就在上海附近的太仓刘家港。带有中国茶叶、纺织品和陶器等,作为礼品赠送。当时海外船舶,也多来往于此,进行交易。刘家港已成为粮艘、海舶、蛮商、夷贾辐楱而云集,谓之六国码头。后因倭寇侵扰沿海,朝廷实施海禁政策,未能发展成为对外贸易港口。

(二)清代鸦片战争前茶叶对外贸易1644~1840年)CY316.com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6月,颁布禁海令严禁沿海省份,无许片帆人海,违者应置重典。这一禁令,对沿海渔民,不啻是断绝生路,对上海海上贸易,也造成流通之银日销,而壅滞之货莫售。民情拮据,商贾亏折。在上海和其他沿海地区,要求开放海上贸易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清康熙廿二年1683年),清兵攻取台湾,郑成功的后代郑克塽投降,沿海抗清势力全部肃清,康熙廿三年〈1684年)下诏令开海贸易。康熙廿四年1685年),解除海禁,设立海关,部分开放海区,准许海上贸易。上海才从清初的海禁严切,四民失调中,渐得复苏。同年七月,清廷派官船十三艘,开赴日本。以后两国商船往来频繁。到康熙、雍正交替之际,从中国开往日本的船队,一年已达80余艘。这些商船几乎都是从上海、宁波港口出入的。其中被日本人称为口船或南京船的沙船,更多属于上海港的船只。从上海到日本的沙船,大的可载50万-60万斤,中等可载20万-30万斤。由上海运去的货物,有生丝、纱绫、棉布、纸张、茶叶、药材、瓷器、文具和书籍等。从日本长崎运来的货物有铜、银、海产、漆器、珍珠等。至此,上海始见茶叶出口国外的记载。海禁初开之时,上海的沙船南来北往,每年络绎不绝,沙船承运的货物数量也随之激增。关东豆麦,每年至上海者千余万石。而布、茶各南货至山东、直隶、关东者,也由沙船载而北行。

乾隆时〈1757年前),暹罗有船80~90艘,属当地华侨所有,专事商贩中国沿海各港的海船,其中有24艘,专门往来于暹罗和以产丝、布、茶着称的宁波、乍浦、上海之间。至乾隆廿二年1757年),清政府下令,今后外国商船只准收泊于广州一地,不得违例逾越江浙洋面,但这项禁令,实际上也只是针对西方商船而发,至于日本及南洋诸国的商船,往来于广州之外的厦门、上海等地,在所不禁。

嘉庆廿二年1817年)至道光七年〔1827年)的十年间,棉布、丝、茶为中国出口的三大商品,行销于欧、美、亚市场,多数也是从上海港出运的。据《上海碑刻资料选辑》记载,到鸦片战争前夕,上海的商业行业巳有豆米业、土布业、竹木业、酱园糟坊业、食糖业、洋货业、丝绸业、腌腊业、染坊业、茶叶业、药材业、油麻业、南货业、北货业、煤炭业、蜡烛业、盐业、肉庄业、京货帽业、成衣业等几十个行业。其中茶叶业中,巳有茶商45家。说明当时上海已成为茶叶集散地之一。

道光十二年〈1832年〉6月20日,英国东印度公司派高级职员林赛lindsay乘阿美士德号船,由澳门出发,先后到了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威海卫、朝鲜、琉球等地。在上海18天期间,他亲睹几百艘商船从东北、华北、福建、台湾、广东、琉球、安南、暹罗等地开来,在吴淞口装卸成千上万吨货物。上海港的繁荣景象,使林赛等人大为惊奇,认为上海将有极大的发展前途。这也成为英帝国主义动用武力,胁迫中国开放五口通商的前奏。1840年6月发动了鸦片战争。1842年8月29日迫使清政府签定了第一个不平等的《中英南京条约》,上海被列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1843年11月17日上海宣布开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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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业政策之榷茶


榷茶[Teamonopoly]古代茶的专营制度。

唐大和九年(835)王涯献榷茶之利,文宗以王涯为榷茶使,命徙民茶树于官场,焚其积旧,茶叶生产、买卖悉由官府经营。初推行便天下大怨,王涯因涉他案被诛,榷茶随之中止。入宋后,由于社会经济、军事的需要,亦实施榷制。

太平兴国二年(977),在江陵府、真州、海州、汉阳军、无为军和蕲州之蕲口设立六榷货务,并在淮南蕲、黄、庐等六州设置十三个官办茶场,尽榷其利。商人买茶,必先到榷货务交纳钱帛,由榷务发给票券(茶引),再到指定的山场兑茶。早期行榷的除淮南外,还有荆湖、两浙和福建,后来推行到川陕和其他重要茶叶产地。元代不推行以茶易马,但沿用宋代榷制。

世祖至元五年(1268)榷成都茶。至元十七年(1280),设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总江淮、荆湖、福、广茶税。明洪武初年,议定茶法、引由、征课和易马之例,榷茶制度较前更为完备。《明会典茶课》载:国初招商中茶,上引五千斤,中引四千斤,下引三千斤。每七斤蒸晒一篦,运至茶司,官商对分,官茶易马,商茶给卖。每上引仍给附茶一百篦,中引八十篦,下引六十篦,名日酬劳。

明代榷制订立以后较稳定,清代榷制沿袭明制,顺治七年(1650),规定大引篦茶官商均分,商领引票,输价买茶,交茶马司,一半入官易马,一半经商发卖,此诏即脱胎明制。嘉庆以后,茶之外销益盛,遂罢榷改收厘金,自此榷茶渐为苛征捐税替代。

茶业政策之贡茶


贡茶[Tributetea]古代进奉给皇室饮用的茶叶。

始见于晋。宋代寇宗爽《本草衍义》载:晋温峤上表,贡茶千斤,茗三百斤。唐时不但各地名茶人贡,而且还设立专门采制供王室御用的贡焙。唐大历五年(770),在湖州长兴及常州义兴(今江苏宜兴)交界处顾渚山设贡焙,起初仅供五百串,后加至两千串、一万串,至会昌中,贡额增加到一万八千四百斤。

《新唐书地理志》中提及唐代贡茶的地方,达十七州之多;其中以阳羡、紫笋和雅州的蒙顶茶最为有名。五代贡茶数量更多,《旧五代史梁太祖本纪》载,乾化五年(915),两浙进大方茶二万斤;清代吴任臣《十国春秋》载,马殷岁贡后梁茶二十五万斤;《宋史钱俶传》载,吴越一次向宋太宗贡浙茶十万斤,建茶万斤。更有甚者,《旧五代史周世宗本纪》载,显德五年(958)春,江南李景,遣宰相一次献茶达五十万斤。

宋代贡茶更盛。入宋以后,宋太祖首先易贡焙于建州北苑。《宋史食货志茶下》:建宁蜡茶,北苑为第一。其最佳者日社前,次曰火前,又日雨前,所以供玉食、备赐予。太平兴国始置。大观以后制愈精,数愈多,胯式屡变而品不一,岁贡片茶二十一万六千斤。元代御茶园由建瓯移焙邻近的武夷山。袭唐宋贡制,仍以采造团饼为主。

明洪武初,太祖朱元璋罢团茶改贡芽茶,这一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散茶生产和用开水冲泡饮茶方式的发展。据明代谈迁《枣林杂俎》载:明代有四十四州县贡茶,虽主要改贡芽茶,但数量仍达四千斤。清代贡茶与明制同,除田赋性质的土贡外,各地名茶均在其列。

贡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名茶开发及茶叶栽培、采造技术的提高,并促进了包装、贮存技术的进步。有不容置疑的影响。

茶业法规之通商法


通商法[Tradedecree]宋代茶法之一。

嘉祐四年(1059)至崇宁元年(1102)实行于东南地区。四十余年间,东南茶除福建蜡茶仍禁榷外,其余六路并行通商,其核心内容如马端临《文献通考征榷五》所载,园户之种茶者,官收租钱;商贾之贩茶者,官收征算。即将通商前岁课六十八万缗,减半约三十四万缗均赋茶农;因其相当于农业税,故称茶租。

商人与园户可自由交易,只需交纳茶税。沈括曾将通商后的茶利与禁榷时相比,茶租虽比茶课减少一半,但商税增加了一倍。政府可不再出维持六榷务十三山场等茶政机构的费用,边籴与茶彻底脱钩,再无虚估之扰。简政省刑,缓和了因走私贩茶引起的种种冲突和武装对抗,缓和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

对园户而言,虽增加了一笔茶租支出,但每丁不过三十九文,免除了支付茶本的利息和折税茶,实际负担有所减轻;中小商人付钱后,可以买到好茶,避免粗恶官茶摊派之苦。通商调动了园户和中小茶商的积极性,使这一地区茶叶生产、制茶技术和茶叶的商品经济、茶叶文化等等,都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通商法唯一受到打击的是以大茶商、交引商为代表的豪商富贾,引起他们及其朝中代理人的强烈不满,向徽宗邀媚取宠的蔡京,借茶租、茶税钱的流失影响财政收入为由,于崇宁元年(1102)罢通商复行禁榷。

茶业政策之茶政


茶政[Teapolicy]中唐以后历代政府对茶的种植、加工、收储、运输、销售、榷税、缉私等各项管理工作之总称。

内容包括:茶业政策的制定,茶事体制的调研,各级茶事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茶官的任免、考查、赏罚,茶政法规的制定颁行,茶税的征收管理,茶叶生产、流通及消费体制的建立、调整,名茶、贡茶的开发上供,茶马贸易机构、数额、比价的确定调整等。茶政与历代的财政、国防、文化及社会生活等密切相关。茶政较完备、严密者,首推宋代。

宋代茶叶行榷之时,仍行通商之法。或商或榷,一切以增加财政收入、安边和军需为前提。在垄断茶利方面,原中原市场所售末茶,均由茶商自行加工。元丰中,在汴河等京周河岸,修置水磨,禁在京茶户擅磨末茶,唯许赴官请买,都提举汴河堤岸司,兼管水磨茶事。

雍熙后,北方边境连连用兵,粮饷匮缺,便将榷货务原收金帛,多改令商人人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付给茶叶,推行所谓交引制。这些措施和改革,对缓解当时宋政权财政和国防危机,起到一定作用。元、明、清三代制定和改革财政,也均以敛财、强兵、安边和满足人们生活需要为基点。

茶业法规之茶法


茶法[TeadecreeinancientChina]古代政府管理茶叶生产、运销、税收的法规。

唐建中元年(780),德宗采纳户部侍郎赵赞议,税天下茶、漆、竹木,十分取一,以为常平本钱。由盐铁转运使主持茶务。贞元九年(793)复税茶。文宗大和九年(835),王涯为诸道盐铁转运榷茶使,始改税茶为榷茶专卖。此后,茶叶税便成为历代政府的一项重要收入。

五代时,南方诸国仍因唐制实行茶叶专卖。至宋代,茶法越来越严密,各种条规甚多。中国历史上最早一部茶法成典,即大中祥符二年(1009)由三司盐铁副使林特等主编的《茶法条贯》,选集宋初以来有关诏令二百九十七道,编为二十三册。其后,仅著录的茶法汇编就有二十余部。既有适用于全国范围的,也有适用于一路、一州、一县、一司乃至某一茶场库务的,既有行之全国的茶法大典,也有专题性的法规、条例、律令。

其中比较完整保存下来的《政和茶法》,又称合同场法,终南宋之世,一直奉行。绍兴二十一年(1151)八月,刑部侍郎韩仲通等主编的《绍兴茶法》,更是一部集大成的旷世大典,全文汇编公文约三千五百件,凡一百零五卷。宋之茶法分通商和榷禁两种。通商和榷禁都有严格的行茶区域,越界有禁,出境受罚。通商,即征收茶园户租税和商人的商税,允许自由贸易。榷禁,又称专卖。即将种茶户专置户籍,称园户,输租纳税,用茶折算,官定课额,预支本钱,额茶和额外余茶,全部按官价收买,不得私卖。官府把由此垄断收买来的茶叶转卖给商人,获取高额利润。金代茶叶由官府专卖,按各路户口摊派,造卖私茶有罪。

元代茶叶也实行专卖,在江州(今江西九江)设立榷茶都转运使司,管辖江西、湖广、河南、江浙四省茶叶产销。都转运使司下设榷茶提举司,分布各产茶地区,规定茶户每年的产茶额,发给商人买茶的公据和贩茶的茶引。天历二年(1329)废茶司,茶的产销全归地方官府管理。

元统元年(1333),重新设立茶司。元代另在浙西设有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在福建设有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管理当地茶户,所产茶专供皇室享用。四川所出之茶,主要供给西南民族。至元六年(1340),设立西蜀四川榷茶场使司,统一收购民间茶叶,置局增价发卖。后改为商人买引运茶,自行贸易。明代茶法分商茶和官茶,商茶由商人贩卖,官茶则用以贮边买马。

商茶沿前代制度实行茶引法,令茶商纳粟、钞、银领取茶引、茶由,凭引、由赴茶园买茶,运往指定地点行销,官抽十之三五,谓之开中。官茶则行茶马法,贮官茶(或商茶)于茶仓,令少数民族赴茶马司以马易茶,所得茶课银用以接济边饷,所得马匹以备军需。

明之茶法与马政、边计相辅而行。清沿明制,仍分官茶和商茶,其管理制度与明代相近。官茶行于陕、甘,储边易马,仍设茶马司管理。商茶则行于南方各省,由户部颁茶引,分发产茶州、县发卖。产茶较少地方亦有不设引,而由茶园户向官府纳课行销本地之处。

清后期,外国来华采购茶叶者日益增多,形成汉口、上海、福州三大茶叶市场,清朝廷遂在各口岸征收厘金。至清末,为简化手续,逐渐以茶票代替茶引,各省凡纳税商人皆可领票运销。

茶业法规之茶引法


茶引法[Teacertificatedecree]亦称卖引法、长短引法,或简称引法。宋代茶法之一。蔡京于崇宁四年(1105年)创立。

商人于京师都茶场购买茶引(官方颁发的购茶执照),自买茶于园户,至设在产茶州军的合同场秤发、验视、封印,装入笼筇,官给券为验,然后再运往指定地点销售。长引限一年,可行销外路;短引限一季,只能行销本路。路为宋代行政区划,略小于今之省。马端临《文献通考征榷五》对此法的评价是:乃通商之法,但请引抽盘,商税苛于祖宗时耳。此说未尽确,实则仍是官方专卖体制下有限的通商法。

政和二年颁行的合同场法中,蔡京又专设条款对引法进行规范:凡请长引者,交钱一百缗,如欲往陕西,加收二十缗,均付给一百二十缗的茶;短引输钱二十缗,付给二十五缗的茶。南宋建炎二年(1128),赵开参照卖引法进一步完善,于成都置合同场买引所,就近卖引,仍于合同场置茶市,交易必由市;以茶百斤为一大引,茶与引必相随。

凡买茶引,每斤春茶七十文,夏茶五十文,仍旧加收市例、头子钱(手续费)。此法为元代钞引法所继承,后明代商茶引法也有较多的采纳和参考。参见茶引、合同场法。

卖引法[Teacertificatedecree]即茶引法。

长短引法[Teacertificatedecree]即茶引法。

引法[Teacertificatedecree]即茶引法。

茶业政策之茶民起义


茶民起义[Teafarmeruprising]茶商和茶农反对封建统治者而进行的武装斗争。

自唐朝中期开征茶税以后,给茶民带来沉重负担。国家垄断茶利,制定严刑峻法,设关置卡,对茶叶走私严加查缉。一旦捉获,处罚极重,茶商和园户在结伙贩私中,往往与官兵发生对抗,导致武装暴动。

宋代梅尧臣《宛陵集闻进士贩茶》,揭露榷茶制下的社会矛盾云:浮浪书生亦贪利,史笥经箱为盗囊。津头吏卒虽捕获,官司直惜儒衣裳。是时,茶法败坏,连进士也加入武装贩茶行列。

淳化四年(993)至至道元年(997),四川爆发王小波、李顺起义,其领袖王小波,茶贩出身,因贩茶失职,生计无着,揭竿而起。南宋建炎二年(1128),建州卒叶浓率领园丁起义。绍兴二年(1132),建州又爆发茶贩范汝为领导的起义。

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湖北茶贩赖文政起义,转战湖南、广东、江西数省,引起统治者极大惊恐。宋代以茶商和园户为主体的茶民起义,其规模之大,次数之多,为历朝所罕见。

茶业政策之唐代贡茶


唐代贡茶[TributeteainTangDynasty]唐代各地向朝廷进贡的茶叶。

唐代杜佑《通典》记载,唐代贡茶其初仅安康郡贡茶芽一斤,夷陵郡(治今湖北宜昌)贡茶二百五十斤,灵溪郡(治今湖南龙山县)贡茶芽二百斤。官置贡焙始于代宗大历五年(770),据唐《义兴县重修茶舍记》:义兴贡茶非旧也。前此故御史大夫李栖筠实典是邦,僧有献佳茗者,会客尝之,野人陆羽以为芬香甘辣冠于他境,可荐于上。栖筠从之,始进万两,此其滥觞也。大历五年,因宜兴难以完成贡额,命湖州长兴均贡,置贡茶院于顾渚,由大历至贞元十七年(770~798),经历任湖州刺史袁高、于颇、李吉甫、李词等相继督办,湖州紫笋贡茶名噪全国,贡额由五百串增为一万八千四百斤。定时每年于清明前急程递送长安。

唐代后期,随王室对茶叶需求的增加,唐代贡茶地区增加.数量上升。唐代裴汶《茶述》称:今宇内为土贡者实众,而顾渚、蕲阳、蒙山最上;其次则寿州、阳羡(一作义兴)、碧涧、衡山;最下有鄱阳、浮梁。《新唐书地理志》记及的贡茶地点由三处增加为五道十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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