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茶山、古茶树资源应如何保护?最新技术规程来了!

发布时间 : 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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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红茶。

古茶树是“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重要承载,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西双版纳州古茶树资源的保护,推进古茶树科学规范的采摘、养护、复壮和管理,近日,西双版纳州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古茶树保护技术规程(试行)》,将进一步促进古茶树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一、术语和定义

1.西双版纳州古茶树

西双版纳州古茶树是指分布于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型茶树和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栽培型茶树、过渡型茶树、野生近缘型茶树。

2.一类保护古茶树

分布于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风景区范围内的古茶树和分布于集体林、农业用地及其他区域的地径≥20cm的古茶树。

3.二类保护古茶树

除一类保护古茶树外的所有古茶树。

4.古茶树认定

古茶树山由各县市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

5.古茶树保护

对生长在行政辖区内的古茶树群落、古茶树园和单株古茶树所采取的保护行动和措施。

6.古茶树保护区

为保护古茶树所划定的区域,集中分布的野生型古茶树保护区为周边延伸500米;散生型古茶树保护区为周边延伸100米;古茶树园保护区为该茶园周边200米:单株人工栽培型古茶树保护区为周边50米。各类古茶树保护区边界由各县市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划定,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及公示,并设立标志牌。标志牌内容应包括所属地名、编号、树龄(或平均树龄)、茶树类型、株数、保护类别、保护区四至、管护责任人、养护责任人、遭破坏举报电话、挂牌时间等内容,其中:一类保护古茶树的标志牌为红色,二类保护古茶树标志牌为蓝色。

7.古茶树建档

一类保护古茶树必须一树一档:二类保护古茶树按照山头片区集中建档。按保护类别统一对古茶树编号。除纸质档案外,还要建立电子档案,应用信息网络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填写古茶树建档登记表。

8.古茶树养护

为确保古茶树健康茁壮,所采取的对古茶树保护区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或修复及对古茶树水肥管理、土壤管理、树干管理、病虫害管理、采摘管理等行动和措施。

9.古茶树经营权人

对古茶树拥有法定经营权或事实经营权的个人或法人。古茶树经营权人即为古茶树养护责任人。

10.古茶树管护责任人

(1)分布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风景区内的古茶树管护责任人为所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风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

(2)分布在农业用地范围内的古茶树管护责任人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农业农村工作机构。

(3)分布在集体林范围内由集体、个人或企业经营的古茶树管护责任人为集体、个人或企业,并由县市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4)古茶树管护责任人安排、指导、监督、检查养护责任人采取古茶树养护措施。

11.古茶树轮休

为确保古茶树健康成长,实行古茶树休养生息、自行补充养分的保护轮休制度。一类保护古茶树轮休期为每年的6月至9月:二类保护古茶树轮休期为每年的7月至9月。古茶树轮休期间,在古茶树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经营性活动。古茶树经营权人要严格执行古茶树轮休制度,古茶树管护责任人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监督管理工作.

12.古茶树保护和健康状况监测

县市组织对辖区内古茶树的保护、长势和营养等状况实施定期监测,收集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公布监测报告,提出养护意见,古茶树管护责任人按养护意见督促检查古茶树经营权人严格落实养护措施。一类保护古茶树每年监测一次,监测期为古茶树轮休期:二类保护古茶树每两年(偶数年份)监测一次,监测期为古茶树轮休期。

13.古茶树树冠投影面

古茶树树冠所覆盖的地面面积,即树冠外缘的垂直投影面积。

14.古茶树复壮

对生长衰弱的古茶树通过改善其外在生长条件和自身营养状况,促进其生长,以达到恢复树木正常生长并增强树势的技术措施。

15.古茶树防腐处理

对木质部受到损伤的古茶树通过涂抹防腐剂等措施防止进一步腐烂。

16.古茶树硬支撑

指从地面到古茶树斜体支撑点用硬质柱体支撑的方法。

17.古茶树拉纤

指在古茶树主干或大的侧枝上选择一牵引点,在附着体上选择另一牵引点,两点之间用弹性材料牵引的方法。

二、古茶树防护

在古茶树保护核心范围内,除正常的养护作业外,要严格保护或人工促进修复古茶树生长环境,严禁损毁区域内的原生树木。古茶树经营权人要确保区域内生态环境的近自然性和原真性,以维持区域内生态系统平衡。集中分布的古茶树或古茶树园与常规生产生活区域之间应建立以林木为主的有效生态缓冲区或物理屏障。

在古茶树保护区核心范围内,不得从事挖掘、取土、堆放各种材料(货物)、埋设管线、堆放或焚烧杂物、倾倒废水和工业废渣、新建改建构筑物等任何有害树木生长的活动。在古茶树保护区内现存的构筑物,危及古茶树正常生长、生存的,经古茶树管护责任人组织论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古茶树经营权人和责任单位限期治理。

长于平地的古茶树,裸露地表的根系应加以保护,防止践踏。生长于坡地树根周围出现水土流失的古茶树,须在论证后采取砌石墙(干砌)护坡、填土护根等措施,护坡高度、长度及走向据地势而定,生长于河道、水系边的古茶树,应裉据周边环境用石墙、木桩等进行护岸加固,保护根系,防根系被水渍:主干被深埋的古茶树,应进行人工清除堆土,落出根茎部。

古茶树保护区域其他环境保护参照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执行。

三、古茶树养护

1、水分管理

保持古茶树保护区域土壤原生态。对一、二类保护的古茶树,在气温过高、日照强烈空气湿度小、蒸腾强度大、尘埃严重时,应灌水、用秸秆覆盖或安装自动微喷系统保持土壤水分。

2、肥培管理

根据监测情况和监测报告中的养护建议,开展肥培管理。

A、方法。以树干为中心,在树冠覆盖边缘垂直的地面开环形施肥沟,施肥沟深30cm左右,施后盖土。

B、品种。参照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中AA级绿色食品肥料使用要求执行。即:使用秸秆、绿肥、厩肥、堆肥、沤肥、沼肥、饼肥、微生物肥、有机肥,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及添加剂、调理剂。

C、数量。每年每株古茶树≥50kg。

D、时间。9月~11月。

3、种植绿肥培肥土壤

在离古茶树根茎50cm外采取点播或撒播的方法种植豆科绿肥,在盛花期直接翻埋和刈割翻埋,翻埋深度在20cm左右。

四、古茶树树体管理

古茶树应结合通风采光和病虫害防治等进行整形,去除枯忮、断枝、劈裂枝和病虫枝等,严禁对正常生长的古茶树树冠进行台刈等重度修剪。

整形宜避开伤流期,宜在抽芽前进行。

五、古茶树土壤管理

松土:古茶树保护区内的土壤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部分废弃构筑物的,应予以清理。古茶树每年可进行1-2次松土,松土范围严格控制在古树树冠投影面内。松土时采取的措施应避免伤及根系。

换土:生长在土壤条件差的二类保护古茶树,可采取换土处理。在树冠投影范围内,换土深度不少于1m,每次换土面积不大于树冠投影面的三分之一。两次换土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个生长季。施工过程中及时将暴露出来的根用浸湿的草袋了覆盖,将原来的旧土与沙土、腐叶土、锯木、无害化有机肥和生根剂混合均匀之后填埋其上。

六、古茶树病虫害防治

古茶树病虫害防治要以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害滋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平衡为基础:优先采用物理和生物基施;必要时,合理使用无风险的农药,农药使用参照NY/T393-201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中AA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要求执行。

七、古茶树复壮

对长势衰弱或濒临死亡的古茶树,古茶树经营权人必须及时向古茶树管护责任人报告。经古茶树管护责任人实地调查后,对需开展古茶树复壮工作的,由古茶树管护责任人向县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出复壮申请。县市林业和草原部门根据申请对需复壮的古茶树进行光、热、水、土壤等状况调查研究,制定复壮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一类保护古茶树的复壮应由茶叶科技机构派出专家根据复壮方案实地指导古茶树经营权人开展复壮工作;二类保护古茶树的复壮由管护责任人根据复壮方案实地指导古茶树经营权人开展复壮工作。

八、古茶树防腐、修补与加固

1、伤口处理

枝杆上因机械损伤、有害生物、冻害、日灼等造成的<25c㎡的小伤口,应先清理伤口,喷洒2%-~5%硫酸铜溶液或涂抹石硫合剂原液进行伤口处理,清理时避免损伤愈伤组织,待伤口干燥后,再涂抹专用的伤口涂封剂或紫胶漆,或进行桥接。

2、防腐处理

古茶树树体因破损造成木质部腐烂甚至中空的,应进行防腐处理。用硬刷刷除腐朽部位的杂质、浮渣,并喷洒2%-3%硫酸铜溶液、涂抹5%波美度石硫合剂原液或50%多菌灵500倍液等进行伤口处理。伤口处理应清理到健康部位。防腐固化处理前,对腐朽部位进行杂质浮渣等清除的预处理。预处理后在创面涂刷防腐固化液2-3遍,每遍间隔2-3天。涂刷防腐固化液应在晴天、创面干燥的情况下进行。

3、修补处理

古茶树上因腐烂产生的树穴应进行修补,修补前应做好排水,消创和消毒等工作。

4、加固处理

古茶树树体劈裂的,应进行加固处理。可在劈裂两端垫铁片和橡胶圈,并用多个螺杆在两端分别拧紧加固。也可用2个半圆铁箍固定,铁箍与树干间塑胶等软性材料铺垫。

5、支撑处理

对树干严重中空、树体明显倾斜或易遭风折的古茶树,应采用支撑加固处理。支撑柱的造型和材质设计应考虑古茶树的景观需求,符合古茶树的整体造景和便于茶树生长。

九、古茶树茶叶采摘

古茶树经营权人必须遵循本采摘要求,古茶树管护责任人对古茶树经营权人落实本采摘要求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1.采摘时期

当古茶树有10%以上的新梢达到1芽三叶(不含鱼叶)时方可开始采摘。古茶树轮休期间禁止采摘。复壮古茶树在复壮期间禁止采摘。

2.采摘要求

(1)采摘部位:以采摘古茶树中下部为主,适当采摘顶冠叶;

(2)采摘标准:一芽二、三叶,留真叶不低于1片,杜绝采鱼叶和马蹄。严禁出现“搬马蹄、抹光头”和折枝采摘等掠夺性采摘行为。采摘时,要将古茶树的枯枝、病虫枝、花果枝、寄生物及树干苔藓地衣等摘下带离古茶树保护区。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古茶树种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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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古茶山古茶树的保护力度,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保护好古茶山和古茶树资源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对古茶山和古茶树集中区域划定保护范围,实行区域保护;对分散的古茶树采取单株挂牌保护;建立古茶树资源库。并决定按照最严规划、最硬执法、最实举措保护好古茶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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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是世界上古茶山、古茶树资源最丰富的区域,全省16个州市有13个州市有古茶树分布。《云南省古茶树资源概况》显示,云南省90%以上的古茶园分布在澜沧江流域、哀牢山山脉和高黎贡山山脉。一直以来,古茶山、古茶树都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物种保护价值。不过,近年来,云南古茶山、古茶树出现管护不到位、采摘过度、生长退化及周边无序建房等问题,严重危及古茶山和古茶树资源。健全法规,严格执法,加大力度保护古茶树资源,确保云南茶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社会共识。

《意见》提出,要明确古茶山、古茶树认定标准,全面调查摸清古茶山、古树茶资源、数量、分布、生长状况及权属和管护情况,认真调查梳理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同时,治理古茶山、古茶树周边环境。古茶山、古茶树保护范围内,建筑只减不增;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合规”的标准清理查处古茶山、古茶树保护范围内和周边的违法违规建筑物。

《意见》要求,全省各地要根据实际,在2020年前建立古茶山、古茶树长效管理机制。对古茶山和古茶树集中的区域划定保护范围,实行区域保护;对分散的古茶树采取单株挂牌保护;建立古茶树资源库;加强古茶山生态修复工作,维护古茶山原有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将古茶山、古茶树保护范围核心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云南省古茶山、古茶树保护立法,出台古茶山、古茶树保护地方法规。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茶叶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基地选择、规划,种植,土壤管理和施肥,病、虫和草害防治,茶树修剪和茶叶采摘等。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茶叶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11767—1989茶树种子和苗木

NY/T227微生物肥料

NY/T5020—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残留pesticideresidue

残留在茶叶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的代谢物、降解物的总称。

3.2

安全间隔期safetyinterval

茶树上最后一次施用农药(二种或二种以上的农药则单独计)至采收并加工成安全食用茶叶所需要间隔的最少天数。

3.3

防治指标(经济阈值)controlindex(economicthreshold)

病虫草等有害生物为害后所造成的损失达到防治费用时的种群密度的数值。

3.4

防治适期suitabledateforcontrol

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生长过程中,最适合进行防治的时期。

3.5

茶树专用肥teaspecialtyfertilizer

根据茶树生长规律和茶园土壤理化性质配制的用于茶园的各类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等肥料。

4、基地选择、规划

4.1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T5020的要求。

4.2基地规划与建设应有利于保护和改善茶区生态环境、维护茶园生态平衡,发挥茶树良种的优良种性,便于茶园灌溉和机械作业。

4.3道路和水利系统

4.3.1根据基地规模、地形和地貌等条件,设置合理的道路系统,包括主道、支道、步道和地头道。大中型茶场以总部为中心,与各区、片、块有道路相通。规模较小的茶场,设置支道、步道和地头道。

4.3.2建立完善的水利系统,做到能蓄能排。宜建立茶园节水灌溉系统。

4.4选择适应当地气候、环境条件和所制茶类的茶树品种,种苗质量符合GB11767—1989中规定的1、2级标准。

4.5茶园生态建设

4.5.1茶园四周或茶园内不适合种茶的空地应植树造林,茶园的上风口应营造防护林。主要道路、沟渠两边种植行道树,梯壁坎边种草。

4.5.2除北方茶区外其他茶区集中连片的茶园可适当种植遮荫树,遮光率控制在20%~30%左右。

4.5.3对缺丛断行严重、覆盖度低于50%的茶园,通过补植缺株、合理剪、采、养等措施提高茶园覆盖度。

4.5.4对土壤坡度较大、水土流失严重的茶园应退茶还林还草。

4.6建立完善的农事活动档案,记载生产过程中如农药、肥料的使用情况及其他栽培管理措施。

5、茶树种植

5.1茶园开垦

5.1.1茶园开垦应注意水土保持,根据不同坡度和地形,选择适宜的时期、方法和施工技术。

5.1.2平地和坡度15°以下的缓坡地等高开垦;坡度在15°以上时,建筑内倾等高梯级园地。

5.1.3开垦深度在50cm以上,在此深度内有明显障碍层(如硬塥层、网纹层或犁底层)的土壤应破除障碍层。

5.2茶园与四周荒山陡坡、林地和农田交界处应设置隔离沟。

5.3采用单条或双条栽方式种植。种植前施足底肥,以有机肥和矿物源肥料为主,底肥深度在30cm~40cm。种植茶苗根颈离土表距离3cm左右,根系离底肥10cm以上。

6、土壤管理和施肥

6.1土壤管理

6.1.1定期监测土壤肥力水平和重金属元素含量,一般要求每2年检测一次。根据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土壤改良措施。

6.1.2采用地面覆盖等措施提高茶园的保土蓄水能力。杂草、修剪枝叶和作物秸杆等覆盖材料应未受有害或有毒物质的污染。

6.1.3采用合理耕作、施用有机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耕作时应考虑当地降水条件,防止水土流失。

对土壤深厚、松软、肥沃,树冠覆盖度大,病虫草害少的茶园可实行减耕或免耕。

6.1.4幼龄或台刈改造茶园,宜间作豆科绿肥,培肥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

6.1.5土壤pH值低于4.0的茶园,宜施用白云石粉、石灰等物质调节土壤pH值至4.5~5.5范围。土壤pH值高于6.0的茶园应多选用生理酸性肥料调节土壤pH值至适宜的范围。

6.1.6土壤相对含水量低于70%时,茶园宜节水灌溉。灌溉用水符合NY/T5020的要求。

6.2施肥

6.2.1根据土壤理化性质、茶树长势、预计产量、制茶类型和气候等条件,确定合理的肥料种类,、数量和施肥时间,实施茶园平衡施肥,防止茶园缺肥和过量施肥。

6.2.2宜多施有机肥料,化学肥料与有机肥料应配合使用,避免单纯使用化学肥料和矿物源肥料,允许使用的肥料见附录A。宜施用茶树专用肥。

6.2.3农家肥等有机肥料施用前应经无害化处理,有机肥料中污染物质含量应符合

项 目

浓 度 限 值

六六六

滴滴涕

≤30

≤5

≤3

≤70

≤60

≤400

≤0.2

≤0.2

6.2.4 施肥分为基肥和追肥。

6.2.4.1 基肥以有机肥为主,于当年秋季开沟深施,施肥深度20cm以上。一般每667m2施饼肥或商品有机肥200kg~400kg或农家有机肥1000kg~2000kg左右。根据土壤条件,配合施用磷肥、钾肥和其他所需营养。

6.2.4.2 追肥可结合茶树生育规律进行多次,以化学肥料为主,在茶叶开采前15天~30天开沟施人,沟深10cm左右。追肥化学氮肥每667m2每次施用量(纯氮计)不超过15kg、年最高总用量不超过 60 kg。施月巴后及时盖土。

6.2.5 根据茶树生长状况,可以使用叶面肥,施用的叶面肥应经农业部登记注册。叶面肥应与土壤施肥相结合,采摘前10天停止使用。

有机茶加工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茶加工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有机茶初制、精制加工,再加工和深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要求

3.1 原料

3.1.1 鲜叶原料应采自颂证的有机茶园,不得混入来自非有机茶园的鲜叶。不得收购掺假、含杂质以及品质劣变的鲜叶或原料。鲜叶运抵加工厂后,应摊放于清洁卫生、设施完好的贮青间;鲜叶禁止直接摊放在地面。

3.1.2 用于加工花茶的鲜花应采自有机种植园或有机转换种植园。颂证的芳香植物可窨制茶叶。

3.1.3 鲜叶和鲜花的运输、验收、贮存操作应避免机械损伤、混杂和污染,并完整、准确地记录鲜叶和鲜花的来源和流转情况。

3.1.4 再加工和深加工产品所用的主要原料应是有机原料,有机原料按质量计不得少于95%(食盐和水除外)。

3.2 辅料

3.2.1 允许使用认证的天然植物作茶叶产品的配料。

3.2.2 茶叶加工中可用制茶专用油、乌桕油润滑与茶叶直接接触的金属表面。

3.2.3 深加工的配料允许使用常规配料,但不得超过总质量的5%。常规配料不得是基因工程产品,应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许可,该许可需每年更新。一旦能获得有机食品配料,应立即用有机食品配料替换常规配料。

3.2.4 作为配料的水和食用盐,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2.5 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色素、香料、粘结剂和其他添加剂。

3.2.6 允许使用本标准附录A中所列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以及调味品、微生物制品;超出此范围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应根据附录B进行评估。

3.3 加工厂

3.3.1 茶叶加工厂所处的大气环境不低于GB 3095中规定的二级标准要求。

3.3.2 加工厂离开垃圾场、医院200m以上;离开经常喷洒化学农药的农田100m以上,离开交通主干道20m以上,离开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500m以上。

3.3.3 茶叶加工用水、冲洗加工设备用水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

3.3.4 设计、建筑有机茶加工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3.3.5 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加工和包装车间,车间地面应平整、光洁,易于冲洗;墙壁无污垢,并有防止灰尘侵入的措施。

3.3.6 加工厂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得混放。茶叶成品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包装后,送入具有密闭、防潮和避光的茶叶仓库,有机茶与常规茶应分开贮存。宜用低温保鲜库贮存茶叶。

3.3.7 加工厂粉尘最高容许浓度为每立方米10mg。

3.3.8 加工车间应采光良好、灯光照度达到500 lx以上。

3.3.9 加工厂应有更衣室、盥洗室、工休室,应配有相应的消毒、通风、照明、防蝇、防鼠、防蟑螂、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3.10 加工厂应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

3.4 加工设备

3.4.1 不宜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茶叶的加工零部件。液态加工设备禁止使用易锈蚀的金属材料。

3.4.2 加工设备的炉灶、供热设备应布置在生产车间墙外;需在生产车间内添加燃料,应设搬运燃料的隔离通道,并备有燃料贮藏箱和灰渣贮藏箱。可用电、天然气、柴(重)油、煤作燃料,少用或不用木材作燃料。

3.4.3 加工设备的油箱、供气钢瓶以及锅炉等设施与加工车间应留安全距离。

3.4.4 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在车间外或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车间内噪声不得超过80dB。强烈震动的加工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震措施。

3.4.5 允许使用无异味、无毒的竹、木等天然材料以及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

3.4.6 新购设备和每年加工开始前要清除设备的防锈油和锈斑。茶季结束后,应清洁、保养加工设备。

3.4.7 有机茶加工应采用专用设备。

3.5 加工人员

3.5.1 加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有机茶知识培训,了解有机茶的生产、加工要求。

3.5.2 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度均应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3.5.3 加工人员进入加工场所应换鞋、穿戴工作衣、帽,并保持工作服的清洁。包装、精制车间工作人员需戴口罩上岗。

3.5.4 不得在加工和包装场所用餐和进食食品。

3.6 加工方法

3.6.1 加工工艺应保持原料的有效成分和营养成分,可以使用机械、冷冻、加热、微波、烟熏等处理方法、微生物发酵和自然发酵工艺;可以采用提取、浓缩、沉淀和过滤工艺,但提取溶剂仅限于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水、乙醇、二氧化碳、氮,在提取和浓缩工艺中不得采用其他化学试剂。

3.6.2 禁止在加工和贮藏过程中采用离子辐射处理。

3.7 质量管理及跟踪

3.7.1 应制定符合国家或地方卫生管理法规的加工卫生管理制度,茶叶加工和茶叶包装场地应在加工开始前全面清洗消毒一次。茶叶深加工厂应每天清洗或消毒。所有加工设备、器具和工具使用前应清洗干净。若与常规加工共用设备,应在常规加工结束后彻底清洗或清洁。保证加工产品不被常规产品或外来物质污染。

3.7.2 应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关键工艺应有操作要求和检验方法,并记录执行情况。

3.7.3 应建立原料采购、加工、贮存、运输、入库、出库和销售的完整档案记录,原始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3.7.4 每批加工产品应编制加工批号或系列号,批号或系列号一直延用到产品终端销售,并在相应的票据上注明加工批号或系列号。

贵州省将保护开发120万株古茶树资源


贵州是世界茶树的原产地之一,该省拥有丰富的古茶树资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贵州省的古茶树近120万株,其中相对集中连片1000株以上古茶园有50处,树龄200年以上的超过15万株。为加大对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贵州全面启动古茶树保护地方立法相关工作。

古茶树园

今年1月以来,省人大农经委、省农委、省农科院、贵州大学、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等单位专家组成调研组,历时3个月,先后到普安、沿河、纳雍、习水、花溪、三都、都匀、贵定等8个县11个乡镇古茶树集中点,对我省古茶树保护与利用现状进行实地调研。专家发现,贵州古茶树蕴藏量大且分类多样,是我国野生乔木型和灌木型古茶树保存最多的省份之一,也是我国茶树种质资源保存最丰富的省份,佐证了贵州是世界茶树原产地之一。

近年来,古茶树分布集中的普安、习水、沿河、纳雍和花溪等地,采取租赁、承包、流转、合作、入股等形式与农户合作,开发加工古茶树红茶、绿茶产品。目前全省从事古茶树开发企业达110家,各地依托古茶树开发的系列产品年产值达10亿元。但古茶树开发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文化与品牌附加值不多,古茶树的价值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据悉,目前我省已启动古茶树保护地方立法相关工作。在立法保护古茶树资源的基础上,我省将制定统一的古茶树资源调查方案,以县为单位进行资源普查,彻底摸清古茶树资源的家底,并整合科研机构,安排一批古茶树研究项目,系统分析评价我省古茶树资源的价值,为古茶树的开发利用提供支撑。同时,建立野生古茶树种质资源库,进行基因保存,开展品种选育,通过举办一系列古茶树的重大茶事活动,加大贵州古茶树资源推广力度,助推古茶树资源开发利用,促进茶农增收。

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茶生产的基地规划与建设、土壤管理和施肥、病虫草害防治、茶树修剪和采摘、转换、试验方法和有机茶园判别。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茶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767 茶树种子和苗木

GB/T 14551 生物质量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NY 227 微生物肥料

NY 5196 有机茶

NY 5199 有机茶产地环境条件

GL 32(Rev.1) 联合国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和市场导则

3 基地规划与建设

3.1 有机茶生产基地应按NY 5199的要求进行选择。

3.2 基地规划

3.2.1 有利于保持水土,保护和增进茶园及其周围环境的生物多样性,维护茶园生态平衡,发挥茶树良种的茶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2.2 根据茶园基地的地形、地貌、合理设置场部(茶厂)、种茶区(块)、道路、排蓄灌水利系统,以及防护林带、绿肥种植区和养殖业区等。

3.2.3 新寻基地时,对坡度大于25°,土壤深度小于60cm,以及不宜种植茶树的区域应保留自然植被。对于面积较大且集中连片的基地,每隔一定面积应保留或设置一些林地。

3.2.4 禁止毁坏森林发展有机茶园。

3.3 道路和水利系统

3.3.1 设置合理的道路系统,连接场部、茶厂、茶园和场外交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3.3.2 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统,做到能蓄能排。有条件的茶园建立节水灌溉系统。

3.3.3 茶园与四周荒山陡坡、林地和农田交界处应设置隔离沟、带;梯地茶园在每台梯地的内侧开一条横沟。

3.4 茶园开垦

3.4.1 茶园开垦应注意水土保持,根据不同坡度和地形,选择适宜的时期、方法和施工技术。

3.4.2 坡度15°以下的缓坡地等高开垦;坡度在15°以上的,建筑等高梯级园地。

3.4.3 开垦深度在60cm以上,破除土壤中硬塥层、网纹层和犁底层等障碍层。

3.5 茶树品种与种植

3.5.1 品种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土壤和茶类,并对当地主要病虫害有较强的抗性。加强不同遗传特性品种的搭配。

3.5.2 种子和苗木应来自有机农业生产系统,但在有机生产的初始阶段无法得到认证的有机种子和苗木时,可使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的常规种子与苗木。

3.5.3 种苗质量应符合GB 11767中规定的1、2级标准。

3.5.4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繁育的种子和苗木。

3.5.5 采用单行或双行条栽方式种植,坡地茶园等高种植。种植前施足有机底肥,深度为30cm~40cm。

3.6 茶园生态建设

3.6. 茶园四周和茶园内不适合种茶的空地应植树造林,茶园的上风口应营造防护林。主要道路、沟渠两边种植行道树,梯壁坎边种草。

3.6.2 低纬度低海拔茶区集中连片的茶园可因地制宜种植遮荫树,遮光率控制在20%~30%。

3.6.3 对缺丛断行严重、密度较低的茶园,通过补植缺株,合理剪、采、养等措施提高茶园覆盖率。

3.6.4 对坡度过大、水土流失严重的茶园应退茶还林或还草。

3.6.5 重视生产基地病虫草害天敌等生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增进生物多样性。

3.7 每隔2hm2~3hm2茶园设立一个地头积肥坑。并提倡建立绿肥种植区。尽可能为茶园提供有机肥源。

3.8 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土壤培肥计划,病、虫、草害防治计划和生态改善计划等。

3.9 建立完善的农事活动档案,包括生产过程中肥料、农药的使用和其他栽培管理措施。

4 土壤管理和施肥

4.1 土壤管理

4.1.1 定期监测土壤肥力水平和重金属元素含量,一般要求每2年检测一次。根据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土壤改良措施。

4.1.2 采用地面覆盖等措施提高茶园的保土蓄水能力。将修剪枝叶和未结籽的杂草作为覆盖物,外来覆盖材料如作物秸杆等应未受有害或有毒物质的污染。

4.1.3 采取合理耕作、多施有机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耕作时应考虑当地降水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对土壤深厚、松软、肥沃,树冠覆盖度大,病虫草害少的茶园可实行减耕或免耕。

4.1.4 提倡放养蚯蚓和使用有益微生物等生物措施改善土壤的理化和生物性状,但微生物不能是基因工程产品。

4.1.5 行距较宽、幼龄和台刈改造的茶园,优先间作豆科绿肥,以培肥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但间作的绿肥或作物必须按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栽培。

4.1.6 土壤pH值低于4.5的茶园施用白云石粉等矿物质,而高于6.0的茶园可使用硫磺粉调节土壤pH值至4.5~6.0的适宜范围。

4.1.7 土壤相对含水量低于70%时,茶园宜节水灌溉。灌溉用水符合NY 5199的要求。

4.2 施肥

4.2.1 肥料种类

4.2.1.1 有机肥,指无公害化处理的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饼肥及有机茶专用肥。但有机肥料的污染物质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经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

4.2.1.2 矿物源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只能作为培肥土壤的辅助材料。微量元素肥料在确认茶树有潜在缺素危险时作叶面肥喷施。微生物肥料应是非基因工程产物,并符合NY 227的要求。

4.2.1.3 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表A。

4.2.1.4 禁止使用化学肥料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城市垃圾、污泥和其他物质等。

4.2.2 施肥方法

4.2.2.1 基肥一般每667m2施农家肥1000kg~2000kg,或用有机肥200kg~400kg,必要时配施一定数量的矿物源肥料和微生物肥料,于当年秋季开沟深施,施肥深度20cm以上。

4.2.2.2 追肥可结合茶树生育规律进行多次,采用腐熟后的有机肥,在根际浇施;或每667m2每次施商品有机肥100kg左右,在茶叶开采前30d~40d开沟施入,沟深10cm左右,施后覆土。

4.2.2.3 叶面肥根据茶树生长情况合理使用,但使用的叶面肥必须在农业部登记并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叶面肥料在茶叶采摘前10d停止使用。

项目

浓度限值

砷 ≤

30

汞 ≤

5

镉≤

3

铬≤

70

铅≤

60

铜≤

250

六六六≤

0.2

滴滴涕≤

0.2

5 病、虫、草害防治

5.1 遵循防重于治的原则,从整个茶园生态系统出发,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综合运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孳生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增进生物多样性,保持茶园生物平衡,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5.2 农业防治

5.2.1 换种改植或发展新茶园时,选用对当地主要病虫抗性较强的品种。

5.2.2 分批多次采茶,采除假眼小绿叶蝉、茶橙瘿螨、茶白星病等危害芽叶的病虫,抑制其种群发展。

5.2.3 通过修剪,剪除分布在茶丛中上部的病虫。

5.2.4 秋末结合施基肥,进行茶园深耕,减少土壤中越冬的鳞翅目和象甲类害虫的数量。

5.2.5 将茶树根际落叶和表土清理至

无公害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新、阮建云、傅尚文、卢振辉、韩文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茶叶加工的加工厂、人员、加工技术以及农户加工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茶叶初制和精制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1680食品包装用纸卫生标准

BG/T18204.21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户加工homeprocessing

茶农自采或收购鲜叶,在家庭中加工茶叶。

3.2

燃气设备equipmentusingfuelgas

以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或城市煤气为燃料的茶叶加工设备或锅炉。

3.3

燃油设备equipmentusingfueloil

以柴油或重油为加热燃料的茶叶加工设备或锅炉。

3.4

芳香植物aromaticplant

其营养器官或生殖器官内能分泌和积累挥发性芳香物质,可作为日常生活和食品工业用赋香原料的一类植物。

4、要求

4.1加工厂

4.1.1茶叶加工厂所处的大气环境不低于GB3095-1996中规定的三级标准要求。

4.1.2加工厂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m以上,离开经常喷洒农药的农田100m以上,离开交通主干道20m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要求水源清洁、充足、日照充分。

4.1.3茶叶加工中直接用水、冲洗加工设备和厂房用水要达到GB5749的要求。

4.1.4加工厂的设计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的要求。建筑应符合工业或民用建筑要求。

4.1.5初制加工厂宜建在茶园中心或附近安全地带,兼顾交通、生活、通讯的便利。

4.1.6根据加工要求布局厂房和设备。加工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无关人员不宜进入生产区。

4.1.7加工厂环境应整洁、干净、无异味。道路应铺设硬质路面,排水系统通畅,厂区环境需绿化。

4.1.8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包装厂房、场地,厂房面积不应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要硬实、平整、光洁,墙壁无污垢。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茶季前应全面清洗消毒一次。

4.1.9加工厂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成品和半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茶叶仓库应具有密闭、防潮功能,推荐使用冷藏库贮存茶叶,保存温度5℃左右。

4.1.10灰尘较大的车间宜安装换气扇或除尘设备,室内粉尘最高容许浓度不得超过10mg/立方米。

4.1.11加工车间应采光良好、灯光明亮,照度达到500lx以上。测定按GB/T18204.21规定执行。

4.1.12加工厂内不应堆放生产资料和杂物。

4.1.13加工厂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相应的更衣、盥洗、照明、防蝇、防鼠、防蟑螂、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厕所有化粪池。

4.2加工设备

4.2.1不宜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茶叶的加工零部件。不宜用铜质材料制造红碎茶转子机类强烈摩擦的零部件。

4.2.2大宗茶类加工设备的炉灶间、热风炉应设在加工车间墙外,有压锅炉另设锅炉间。

4.2.3燃油设备的油箱、燃气设备的钢瓶和锅炉等易燃易爆设施与加工车间至少留有3m的安全距离。

4.2.4强烈震动的加工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措施。可分离安装的大型风机设在车间外,车间内噪声不得超过80dB。

4.2.5允许使用竹子、藤条、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和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面的器具和工具,所有器具和工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

4.2.6新购设备要清除材料表面的防锈油。每个茶季的开始,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除锈和保养。

4.2.7定期润滑零、部件每次加油应适量,不得外溢。

4.3加工人员

4.3.1加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生产培训,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

4.3.2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度均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

4.3.3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工作场所应洗手、更衣、换鞋、带帽。离开车间时应换下工作衣、帽和鞋,存放在更衣室内。加工、包装场所不宜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在加工和包装场所用餐和进食食品。

4.3.4包装、精制车间人员需戴口罩上岗。

4.4加工技术

4.4.1鲜叶应来自无公害茶园,不宜与其他来路不明的鲜叶混合。鲜叶和毛茶严格按验收标准收购,不宜收购掺假、含有非茶类物质以及品质劣变的鲜叶和茶叶进行加工。

4.4.2鲜叶应合理贮青,地面贮青鲜叶堆放厚度不宜超过30cm,设备贮青按设备要求操作,鲜叶不宜与地面直接接触。贮青地面和设备应清洁、干净。

4.4.3根据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工。按鲜叶品种、等级或原料情况,采用相应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质量正常。加工过程中茶叶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4.4宜采用现有加工方法包括自然发酵和微生物等方法加工茶叶及茶制品;宜用芳香植物窨制茶叶。

4.4.5包装材料符合食品要求,直接接触茶叶的包装用纸达到GB11680的要求。

4.4.6加工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污染环境。

4.5农户加工

4.5.1应有专用场地加工茶叶,加工场地应宽敞、明亮、干净,地面硬实、平整,墙面洁净无污垢。加工场地无异味,有阻止家禽、家畜及宠物出入加工场所的设施。

4.5.2加工场地在加工期间不应存放其他杂物。加工设备、用具、器具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在茶季开始前应全面、彻底清扫加工场地,清洁盛放器具加工设备和加工用具,除去防锈油和锈斑。加工期间应坚持每天至少清扫一次。

4.5.3加工茶叶的锅、灶应专用,不应使用日常生活灶具加工茶叶。炉灶处设灰坑,避免燃料、灰尘污染茶叶。烟囱口设在室外。

4.5.4应有足够的摊叶、盛放茶叶的器具,加工过程中应保持茶叶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5.5炒制茶叶前应用饮用水洗手,进入加工场地应换鞋,加工处不宜抽烟和随地吐痰。患有传染病和皮肤病者不得进行茶叶加工和包装作业。

4.5.6成品茶要存放在干燥、密闭、避光、阴凉的地方或器皿里,防止茶叶受潮变质、吸附异味。

4.5.7不使用报纸等油墨印刷的纸张包装茶叶,包装用纸达到GB11680的要求。不允许使用聚氯乙烯、聚苯乙烯材料包装茶叶。不应使用盛装过其他物品的食品袋包装茶叶。重复包装茶叶的布袋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4.5.8宜建立规范的茶叶加工厂,改农户分散加工为集中加工。

无公害食品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新、阮建云、傅尚文、卢振辉、韩文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茶叶加工的加工厂、人员、加工技术以及农户加工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茶叶初制和精制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纸卫生标准

BG/T 18204.21 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户加工 home processing

茶农自采或收购鲜叶,在家庭中加工茶叶。

3.2

燃气设备 equipment using fuel gas

以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或城市煤气为燃料的茶叶加工设备或锅炉。

3.3

燃油设备 equipment using fuel oil

以柴油或重油为加热燃料的茶叶加工设备或锅炉。

3.4

芳香植物 aromatic plant

其营养器官或生殖器官内能分泌和积累挥发性芳香物质,可作为日常生活和食品工业用赋香原料的一类植物。

4、要求

4.1 加工厂

4.1.1 茶叶加工厂所处的大气环境不低于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三级标准要求。

4.1.2 加工厂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m以上,离开经常喷洒农药的农田100m以上,离开交通主干道20m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要求水源清洁、充足、日照充分。

4.1.3 茶叶加工中直接用水、冲洗加工设备和厂房用水要达到GB 5749的要求。

4.1.4 加工厂的设计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的要求。建筑应符合工业或民用建筑要求。

4.1.5 初制加工厂宜建在茶园中心或附近安全地带,兼顾交通、生活、通讯的便利。

4.1.6 根据加工要求布局厂房和设备。加工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无关人员不宜进入生产区。

4.1.7 加工厂环境应整洁、干净、无异味。道路应铺设硬质路面,排水系统通畅,厂区环境需绿化。

4.1.8 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包装厂房、场地,厂房面积不应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要硬实、平整、光洁,墙壁无污垢。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茶季前应全面清洗消毒一次。

4.1.9 加工厂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成品和半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茶叶仓库应具有密闭、防潮功能,推荐使用冷藏库贮存茶叶,保存温度5℃左右。

4.1.10 灰尘较大的车间宜安装换气扇或除尘设备,室内粉尘最高容许浓度不得超过10mg/立方米。

4.1.11 加工车间应采光良好、灯光明亮,照度达到500lx以上。测定按GB/T 18204.21规定执行。

4.1.12 加工厂内不应堆放生产资料和杂物。

4.1.13 加工厂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相应的更衣、盥洗、照明、防蝇、防鼠、防蟑螂、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厕所有化粪池。

4.2 加工设备

4.2.1 不宜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茶叶的加工零部件。不宜用铜质材料制造红碎茶转子机类强烈摩擦的零部件。

4.2.2 大宗茶类加工设备的炉灶间、热风炉应设在加工车间墙外,有压锅炉另设锅炉间。

4.2.3 燃油设备的油箱、燃气设备的钢瓶和锅炉等易燃易爆设施与加工车间至少留有3m的安全距离。

4.2.4 强烈震动的加工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措施。可分离安装的大型风机设在车间外,车间内噪声不得超过80dB。

4.2.5 允许使用竹子、藤条、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和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面的器具和工具,所有器具和工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

4.2.6 新购设备要清除材料表面的防锈油。每个茶季的开始,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除锈和保养。

4.2.7 定期润滑零、部件每次加油应适量,不得外溢。

4.3 加工人员

4.3.1 加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生产培训,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

4.3.2 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度均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

4.3.3 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工作场所应洗手、更衣、换鞋、带帽。离开车间时应换下工作衣、帽和鞋,存放在更衣室内。加工、包装场所不宜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在加工和包装场所用餐和进食食品。

4.3.4 包装、精制车间人员需戴口罩上岗。

4.4 加工技术

4.4.1 鲜叶应来自无公害茶园,不宜与其他来路不明的鲜叶混合。鲜叶和毛茶严格按验收标准收购,不宜收购掺假、含有非茶类物质以及品质劣变的鲜叶和茶叶进行加工。

4.4.2 鲜叶应合理贮青,地面贮青鲜叶堆放厚度不宜超过30cm,设备贮青按设备要求操作,鲜叶不宜与地面直接接触。贮青地面和设备应清洁、干净。

4.4.3 根据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工。按鲜叶品种、等级或原料情况,采用相应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质量正常。加工过程中茶叶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4.4 宜采用现有加工方法包括自然发酵和微生物等方法加工茶叶及茶制品;宜用芳香植物窨制茶叶。

4.4.5 包装材料符合食品要求,直接接触茶叶的包装用纸达到GB 11680的要求。

4.4.6 加工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污染环境。

4.5 农户加工

4.5.1 应有专用场地加工茶叶,加工场地应宽敞、明亮、干净,地面硬实、平整,墙面洁净无污垢。加工场地无异味,有阻止家禽、家畜及宠物出入加工场所的设施。

4.5.2 加工场地在加工期间不应存放其他杂物。加工设备、用具、器具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在茶季开始前应全面、彻底清扫加工场地,清洁盛放器具加工设备和加工用具,除去防锈油和锈斑。加工期间应坚持每天至少清扫一次。

4.5.3 加工茶叶的锅、灶应专用,不应使用日常生活灶具加工茶叶。炉灶处设灰坑,避免燃料、灰尘污染茶叶。烟囱口设在室外。

4.5.4 应有足够的摊叶、盛放茶叶的器具,加工过程中应保持茶叶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5.5 炒制茶叶前应用饮用水洗手,进入加工场地应换鞋,加工处不宜抽烟和随地吐痰。患有传染病和皮肤病者不得进行茶叶加工和包装作业。

4.5.6 成品茶要存放在干燥、密闭、避光、阴凉的地方或器皿里,防止茶叶受潮变质、吸附异味。

4.5.7 不使用报纸等油墨印刷的纸张包装茶叶,包装用纸达到GB 11680的要求。不允许使用聚氯乙烯、聚苯乙烯材料包装茶叶。不应使用盛装过其他物品的食品袋包装茶叶。重复包装茶叶的布袋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4.5.8 宜建立规范的茶叶加工厂,改农户分散加工为集中加工。

茶树保护技术


茶树保护即是指对旱害、草害、病虫害及灾害性天气的预防以及出现这些危害后的补救性措施。对草害、旱害的防治已如前述。 我市茶区对病虫害进行防治始于民国时。1938年,嵊县农业推广区附设茶树病虫研究室,从事茶树病虫的分布、种类、生活习性及防治方法的研究工作。1940年,何其名在《本省平水区会稽山之茶树害虫》一文中指出茶毛虫、茶尺蠖、茶蓑蛾、天牛为主要害虫,卷叶蛾、刺蛾、蛀梗虫、棉条蓑蛾次之,此外尚有白蜡介壳虫,红蜡介壳虫,斑蛾,叶蝉及茶蚜。同年,吴昌济在《浙东茶树之重要病害》一文中,报道茶树主要病害有茶云纹叶枯病、茶炭疸病、茶轮斑病、白纹羽病、茶苗白绢病、茶赤叶斑病、赤枯病及菟丝子。几十年来,由于茶树栽培制度和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对病虫的生也产生了重大影响。90年代,茶园害虫主要有小绿叶蝉、黑刺粉虱、螨类、茶尺蠖,长白蚧等,茶叶病害主要有云纹叶枯病、茶煤病、茶芽枯病、茶白星病、茶饼病等。 我市茶区生产技术推广队伍力量雄厚,茶农文化水平较高。经过多年的理论指导和生产实践,绍兴茶区对防治病虫类已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准。防治病虫害的生产技术经验有:一是做好病虫测报工作:如诸暨市于1974年建立了茶树病虫测报站,并根据全市茶园所处的不同地形地势,不同的气候条件,有选择地设立了27个茶树植保联系点,测报站根据各联系点的虫情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后拟订病虫防治适期及方法,指导茶农开展科学防治。其它各县市都先后建立类似的植保组织。普遍掌握了“三查三定”的测报经验。即查虫态发育进度定防治适期,查虫口密度定防治地块,查病虫种类定防治技术。一是采用多种防治方法。如及时分批多次采茶,妥善安排茶叶采摘时间,降低病虫的为害。又如,通过中耕除草,使生活在浅土中的茶毛虫、茶尺蠖的蛹暴露于地表或直接杀伤。通过深耕培土,将越冬的茶尺蠖翻入土中使其死亡。采用修剪疏枝措施,改善茶园通风透光条件,爷制黑刺粉虱及蚧类的发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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