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购9万元茶叶 包装有问题被认定“欺诈”

发布时间 : 2019-11-30
茶叶消费者消费水平 茶叶消费者需求特点

茶叶消费者消费水平。

现如今茶叶包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多茶叶都存在包装问题,近日,一消费者在网上花9万元购买了一些茶叶,然而却包装发现问题,生产许可证号不相符,为此,他将茶叶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定茶叶公司欺诈,男子获得了全款退货,还有三倍的赔偿。

正反面生产许可证对不上,法院认定系“欺诈”

如皋市民李某、于某共花费9.1万元在京东购物网站一家茶叶自营店买了350盒普洱茶,却发现包装上正反面的生产许可证号不相符合,经查,其中一个许可证编号为其他茶厂所有,另一个许可证编号不存在。日前,如皋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茶叶贸易公司退还货款9.1万元,并赔偿3倍损失27.3万元。

去年3月,李某与于某共同出资,并以李某名义从京东购物网站自营店购买了上海某茶叶贸易公司销售的350盒普洱茶,单价260元,共计9.1万元。收货后,李某、于某无意中发现,该商品内部包装纸正面标有生产许可证号码为“QS532********”,而反面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码为“QS530********”。同时标注生产日期为2008年3月8日。经查,正面编号为“QS532********”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不存在,反面编号为“QS530********”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实为云南另一家茶厂所有。

网络配图(与文内产品无关)

李某、于某认为,涉案产品存在伪造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等问题,违反《食品安全法》禁止性规定,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和京东商城告到法院,请求茶叶公司退还9.1万货款并10倍赔偿,请求京东商城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出具报告认定,检测的一饼样品为普洱茶,样品生产日期为2008年6月18日。对此,茶叶公司仅口头抗辩案涉茶叶是先生产后包装,但未能举证说明案涉商品正反面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原因。

如皋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举证,不能认定案涉普洱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但被告对案涉普洱茶两个生产许可证标签标识不一致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同时未能举证案涉商品标注的生产日期真实性,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有欺诈行为”,足以引起消费者误导,应承担3倍赔偿。被告赔偿后有权向案涉茶叶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从证据看,京东商城已对销售方提供的信息进行了必要审查,也提供了案涉商品准确的商家及厂家信息,并就案涉商品进行下架处理,故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消费者遭遇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该案承办法官姚建华介绍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以及第二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同时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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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告茶叶公司虚假宣传 法院判其胜诉获赔2.1万元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法律武器,状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近日,杭州下城法院宣判一起消费者状告茶叶公司虚假宣传的案件。

杭州某茶叶公司在包装上宣称,该茶叶可以降压抗癌、治疗多种疾病。有消费者认为这是虚假宣传,将茶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2015年8月,李先生在杭州某茶叶公司购买了4盒茶叶,共7000余元。茶叶盒上写着:该茶叶含有8种主要维生素、可溶性蛋白质、氨基酸等多种营养成分。具有止渴生津、提神醒脑、健脾养肝、杀菌消炎、降压抗癌之功能。可治疗慢性肝炎、肾炎、早期冠心病、脑血管硬化、白血球病等。

虚假宣传

之后,李先生从医生朋友那儿得知,食品标签或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且该茶叶也不具备其宣传的治疗功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该茶叶属于虚假宣传。2016年6月,李先生向下城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茶叶公司利用该茶叶标签进行虚假宣传,故意告知消费者该茶叶具有多种治疗功能的虚假信息,诱使自己购买了该茶叶。李先生认为,茶叶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要求茶叶公司退一赔三。

此前,李先生还以该茶叶“未标注 QS生产许可 字样、无生产许可证编号,属于无证生产”为由,将茶叶公司诉至下城法院,要求退一赔十,那个案子法院最后判决双方退货退款。

本案庭审中,茶叶公司辩称,市场上有很多职业打假人,李先生不是真正的消费者,并对他购买茶叶的目的存疑。而且他们公司销售的茶叶没有质量问题。至于李先生提到的茶叶包装问题,他们已因此被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600元和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城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与茶叶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茶叶公司销售的茶叶属于食品,其包装盒上所称“可治疗慢性肝炎、肾炎、早期冠心病”等,对商品性能所作的描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并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已构成欺诈,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茶叶公司赔偿李先生三倍茶叶购买款,共2.1万余元。

消费者怎样选购茶叶


消费者选购茶叶应根据“新、干、匀、香、净”和“一看、二闻、三摸、四品”的原则。

“新”是选择当年采制的茶叶,避免购用“香陈味晦”的隔年陈茶。

“干”是指选择含水量低的干茶叶,用拇指和食指捻捏茶叶时,能将茶叶捏成粉末。若捻不碎而成小片状的茶叶,则表明茶叶较湿,如湿度大而至霉变,则千万不能饮用,因霉变茶叶非但香气全失,更含有****。

“匀”是指茶叶的粗细一致,色泽均匀。

“香”是指茶叶的香气高而纯正。可抓一撮茶叶先哈一口热气,再置鼻端嗅茶叶的干香。闻之有板栗香。奶油香或锅炒香者为好茶。茶叶嗅之香气低闷,且带粗老气者为劣质茶叶(劣质茶叶嗅之还有烟、焦、霉、酸、馊等异味)。

“净”是指茶叶净度好,不掺入诸如茶梗、茶籽、毛衣或树叶、泥沙、草叶、竹丝等杂物。

“看”是看干茶叶的外观色泽。

外观外形,如龙井则扁平、挺直,而碧螺春呈螺旋形卷曲。看芽尖,一般芽尖多,则茶叶相对嫩;茶叶的外形还以条形紧细者为好,粗松者为次。

看色泽,质量好的茶则色泽鲜艳,如绿茶呈翠绿色,红茶则乌润光泽;色泽枯暗者,多为陈茶或次茶。

“闻”是闻干茶叶的香气。消费者可先哈气、后嗅香。好茶有茶的清香,而次的茶则有异味。一般绿茶有清香,红茶带甜香。

“摸”是摸干茶叶的“身骨”和“干潮”。

用手掂茶叶的份量(即茶叶“身骨”的轻重),手感重实者,品质好,手感轻者,品质次。

以手感来判断茶叶的含水量。茶叶捏上去有较脆的“沙沙声”,用手指捻茶叶能捻成茶末,说明含水量低。

“品”是品尝冲泡后的茶味。品尝茶味是否清香幽雅,品茶叶是否鲜爽醇厚、是否耐泡。

花茶的选购:

选择花茶时,以透出浓、鲜、清、纯,花香者为上品。

可取一把花茶放于手中,在鼻端下嗅,闻有浓郁的花香,而茶叶中略有花瓣者,为正宗窨花茶;如只有茶叶香而无花香;茶叶中夹杂的花干数量又多者,则多半为用窨制过的花干掺入茶叶中形成的“拌花茶”,这是假冒花茶。

选购花茶还可随季节的变化作不同的选择。

春季: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可选用香浓醇厚,喝之顺气暖胃的玳玳花茶或清芬幽雅、喝之祛风去湿的珠兰花茶。

夏季:烈日炎炎、酷暑难挡。可选饮香气馥郁、鲜爽甘美,喝之润燥生津的茉莉花茶或香郁甜酸、喝之清暑祛热的玫瑰花茶。

秋季:秋高气爽、风寒初起。可选用茶香浓烈、茶叶醇厚,喝之暖胃宽胸、止咳止痰的白兰花茶。

冬季:北风呼啸、寒气袭人。宜选香气清雅、鲜醇甘爽,喝之温胃平肝、散寒祛瘀的桂花茶。

名茶的选购:

茶叶质量之高低,首先可从香气上来辨别。

可抓一小撮茶叶凑近鼻端,如嗅之香气低闷、有粗老气,必为低质茶叶。反之,质好的高级绿茶,不但外形嫩绿白毫显露,且嗅之有鲜爽清新之感,或有近似兰香、板栗香味;好的红茶嗅之有甜香或焦糖香;上等的乌龙茶则有浓郁的熟桃香味。

从色泽上来讲,好的绿茶应“鲜灵油润”;好的红茶应“乌润光泽”;而好的乌龙则“青褐光润”。

龙井茶:选购龙井茶以新龙井为贵。最好是“明前”(清明前采制),次为雨前(谷雨前采制)。叶形以“扁、平、直、光”,形似碗钉为佳。外观色泽应鲜绿中带糙米色,而香气应鲜活、透澈心肺、经久不散为正宗龙井。

黄山毛峰茶:黄山毛峰茶形细扁、稍卷曲,色呈杏黄、明澈清爽,闻之香气持久似白兰。

黄山毛峰干茶叶芽的芽锋应显露,芽毫多者为上品,芽锋藏匿、芽毫少者质差。

铁观音茶:好的铁观音茶的外观除叶色褐绿,边缘略带红色,叶质厚实,“沉如铁,美如观音”外,必有浮于叶面似“磨砂”的一层“霜白”,亦称“沙绿”。

铁观音茶常有用“水仙”或“福建乌龙”茶冒充。

购买时可注意:正宗的铁观音除表面有沙绿外,还应手感沉重,闻之有天然花果香。而假铁观音的手感重量则轻。正宗铁观音的芽叶紧结卷曲,侧视似莲坐或腰果,而假铁观音则质薄松散。

武夷岩茶:武夷岩茶上品者色泽油润,部分叶面呈蛙皮小点。香气则馥郁清远。

寿眉茶:上品寿眉茶形如峨眉,条索齐整一致而紧结,而香气也鲜活。松散、凌乱、参差不齐者则质差。

河南信阳毛尖:好的河南信阳毛尖,外形细圆紧直而有锋芒,色泽绿中带光润,白毫显露而有锋苗。闻之则有熟板栗香昧,且香气持久。

凤凰水仙:上品的凤凰水仙,外形壮挺,色泽润如金褐,表面泛朱砂点,又隐镶红边,闻之也有清香。而较次的水仙则无上述品质。

茶叶大多以鲜为上,但武夷岩茶、云南普洱,久贮隔年反而更芳香馥郁,滋味也益显醇厚。

茶叶包装设计要准确的传达信息给消费者


文化是人类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茶文化的历史在我国源远流长。早在唐朝,我国就已开创了世界上最早的茶学,茶逐渐超出了作为饮品的范畴,融入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成为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在进行茶叶包装设汁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文化的因素。

首先要考虑地域文化因素。各种茶叶都有其原产地,比如西湖龙井存杭州,普洱茶在云南,铁观音在福建,等等。在进行茶叶食品包装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茶叶产地文化的特色。比如,进行西湖龙井茶叶的包装设计作品时,就可充分运用西湖文化的许多素材,凸显龙井茶的文化底蕴,做到既流通了茶叶,又传承了文化,让人在西湖龙井清新鲜爽的幽香中,品位两湖文化的韵味。文化包括人类的各种活动,把地域文化因素表现在包装设计常识中,可以是优美的地方风光的提炼,浓郁的民俗风貌的概括,也可以是独特地方神话传说的抽象。能让人从包装的图案、色彩等要素传达的信息中就能马上识别茶叶的品种与产地。比如产地在安徽黄山的猴魁等茶种的包装,多数就用黄山优美的风光作为包装的主体,既传达了茶叶信息,又宣传了黄山文化。

其次要考虑不同茶种传递的文化品质。不同品种的茶叶给人不同的口感,给人不同的文化感受。绿茶清新鲜爽,传递清高淡雅的感受;红茶强烈醇厚,传递华丽高贵的感受;花茶浓醇爽口,传递芳香保健的感受。不同茶种的这些特别文化品质,在进行包装设计功能时要给予充分考虑。如果把西湖龙井的现代包装设计得色彩浓艳、华丽高贵,那肯定不是一个成功的设计,因为它偏离了龙井茶特有的文化品质。所以,茶包装设计作为沟通商品和消费者的桥梁纽带,它必须根据闻茶种的文化品质,给消费者传达正确的商品特性。

再次是表现文化性有多种方式。本文列举一二:其一是以国画为主体图形。国画是我国灿烂文化的精髓,它意境高远,在主客观交感之中产生深邃的 境界,这种境界与茶文化的境界是互相吻合的。在茶叶包装设计中,提取国画的元素,以国画为主体图形,也必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在黄山屯溪老街购买的各种黄山茶叶,其包装就主要是以表现黄山风光为内容的国画为主体图形,取黄山得天独厚的优美风光为素材,将黄山的自然美景与黄山的茶文化融化在国画的写意中,达到了深远的效果。其二是书法。中国的文字源远流长,具有很强的形象美,并达到了艺术的境界。在茶叶包装设计中,用书法作为视觉元素来传达茶文化,是有其独特韵味的。如立顿红茶,其中有一款为中国风味茶,设计者为了充分展现立顿的国际性形象,同时又不偏离中国的茶文化,就特以“茗闲情”作为副品牌名,且用毛笔书写,传达了很强的东方情调,深受中西方消费者的喜爱。这是用书法表达文化比较成功的例子。

茶叶也有掺假,消费者需警惕


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提升了人们的物质水平,同时人们也越来越注重健康。所以,饮茶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大家都知道饮茶对身体有好处,但是他们购买茶叶却成了难题,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记者发现,茶叶市场上存在着很多的假冒伪劣产品,甚至还掺杂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何才能购买到优质茶叶呢?

记者提到,目前来说,不仅仅是奶粉、猪肉等出现了掺假问题,就连茶叶也不断的出现质量不达标问题。通过调查得知,无论是在品牌店中还是网店中,假茶叶都有存在,只不过有些存在的多,有些存在的少而已。有一些不法商贩竟然能够以成本20元左右的假茶叶以多种手段高价出售,这样就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导致茶叶市场的一片混乱。

记者了解到,正是因为槐树叶很像茶叶,所以不少茶叶商家使用槐树叶来冒充上好的茶叶,对于那些不懂得茶叶知识的人根本无法分辨出真假,他们也根本发现不了茶叶与槐树叶的细小差别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制造商提供了造假的机会。

市场上的散装茶叶生产日期都没有明确的标注,而礼盒茶叶市场也更是混乱。买茶叶送人是目前比较流行的送礼方式,当然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把散装茶叶组合包装成礼盒,这些礼盒还是可以随便挑选的,而这些包装礼盒外面,都没有具体的生产日期。

据业内人士透露,茶叶是食品类的一种,它是有具体的保鲜日期的,一般来说,茶叶的保质期是18个月。国家有规定,凡是散装食品,不仅要包装后销售,而且在包装纸上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持期及包装地址。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放心购买。

东莞消费者买普洱茶索赔10倍被驳回


随着法律的完善,很多百姓开始学会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消费者也走上了打假的维权道路,但是,有时候一些界定比较模糊的产品,很难说谁对谁错。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10倍索赔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该类案件原告绝大多数并不以产品导致其人身损害为由要求赔偿,而是以产品的标签标识、广告标语、商标等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要求10倍赔偿。不过,并不是所有类似的诉讼申请都能得到支持,近日东莞公布一件涉普洱茶未标注保质期被要求10倍赔偿的官司,诉讼申请人的诉求就被东莞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部驳回。

普洱茶

去年2月,小乐在某公司石龙分公司购买了四包茶叶,共计3440元。隔天准备饮用时发现茶叶外包装上没有标明保质期,属于违法销售,因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及其石龙分公司支付3440元货款及10倍赔偿金34400元。

小乐表示该茶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因其没有标明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据此诉请10倍赔偿。该公司认为根据行业惯例,绿茶、铁观音有保质期,普洱茶、黑茶等没有保质期,只有储存方式,故目前市面上的普洱茶都只会标明生产日期而没有标明保质期。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对普洱茶保质期作出标识,确实存在标签瑕疵。但是,普洱茶具有其产品的特殊性,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普洱茶在符合标准的贮存条件下,适宜长期保存。涉案普洱茶未标明保质期的标签瑕疵本身并不影响食品安全,亦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为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乐的全部诉讼请求。主审法官认为,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的某些瑕疵在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时不一定构成民事侵权行为,故对于产品的标签标识、封面的广告标语、商标等不符合法律的情形,不一定要承担10倍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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